1.4 同台测试工作应在受试单位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应拒绝受试单位参与测试的要求,但受试单位提供的受试水泵模型中同一规格的仅安排测试一台(套)。所有受试水泵模型的测试顺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1.5 参与测试的水泵模型属于受试单位的财产,参与同台测试的人员应对受试单位的受试水泵模型的原始技术资料保密。
1.6 同台测试工作的主要任务:
1.6.1 为南水北调工程泵站前期设计阶段水泵选型论证提供可靠、准确的水泵模型性能试验资料。
1.6.2 对南水北调工程已经完成初步设计的泵站所选的水泵模型参数和性能进行复核检查。
1.6.3 为完善我国低扬程大流量水泵型谱积累技术资料。
2、组织机构
2.1 由水利部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成立南水北调工程水泵模型同台测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2.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台测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测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对测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必要时负责提请有关部门仲裁。
2.3 同台测试工作设立专家组、监督组和测试组。
2.3.1 专家组成员由领导小组聘任。专家组负责明确测试的方法、标准、要求、技术规定;审定工作大纲;对测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评审测试成果。
2.3.2 监督组成员由领导小组聘任。监督组按照工作大纲的要求监督全部测试过程。对测试结果签字确认并对领导小组负责。
2.3.3 测试组由承担同台测试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组成并报领导小组备案。测试组负责水泵模型的接收、保管、安装、拆卸、调试及试运转;按照工作大纲的要求进行测试;负责对测试成果的整理、分析,建档编写测试报告。
3、公正性保证
3.1 承担同台测试单位应具有独立开展测试业务的能力和资质,不参与受试模型的研制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应严守公正地位,不受来自行政、经济或其它方面的影响和干预,严格按照工作大纲以及有关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独立地开展测试工作。
3.2 参加同台测试的所有受试单位和人员,不得利用宴请、馈赠、行贿或其它不正当手段,从事任何影响或有损于测试公正性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