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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印制和填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3.方括号内填写颁发许可证的年份,如“〔2004〕”。
  4.方括号后填写许可证的流水编号,该编号由各级发证机关根据应发许可证的企业的数量编排,但最多不超过六位数。
  二、单位名称:填写领取许可证的单位。
  三、主要负责人:填写领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主要负责人。
  四、单位地址:填写领证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所在地为城镇的,应当写明单位所在的街道和门牌号码。
  五、经济类型:按照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六、许可范围:
  1.正本:填写领证单位所从事的生产(建设)活动,包括煤炭开采、非煤矿产资源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破器材生产。
  2.副本:从事煤炭和非煤矿产资源开采的,写明开采的具体矿种,如“烟煤开采”、“黄金开采”;从事建筑施工的,写明工程的种类,如“土木工程建设”、“建筑工程建设”;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的,写明生产的具体产品,如“盐酸生产”、“烟花生产”、“民用炸药生产”。根据需要,还可以在副本上写明生产(建设)活动所采用的方法或工艺等内容。
  七、有效期:从颁发许可证的当年当月当日至三年后的当月当日。
  八、发证机关:加盖各级发证机关的公章。
  九、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中需要填写的文字、数字,一律使用规范的铅印体,不得手工填写。填写错误的,应当销毁,不得涂改。

  附件2:

《___________安全生产许可证》认购单(第一联)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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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购单位   │            │  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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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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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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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安全生产许可证》│ 制费(元/个)│数量(个)│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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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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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 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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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合计   │ 拾 万 仟佰 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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