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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人才工作的意见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广播影视人才工作的意见
(2004年7月12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大力加强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为广播影视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2004年7月12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各省、直辖市广播影视集团(总台),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中国广播影视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人才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广播影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推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
  1、人才资源是广播影视改革和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广播影视人才是国家整体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播影视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是建设现代化广播影视业的决定因素,直接关系着广播影视宣传和舆论引导水平,关系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关系着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壮大。要把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作为广播影视改革和发展的第一推动力,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人才工作纳入广播影视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一项战略性工作抓好落实。
  2、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全面推动广播影视人才协调发展。党的十六大强调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的发展面临更为复杂的环境和要求,需要充足、稳定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广播影视人才工作的目标是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要树立“人人可以成才”的观念,开阔思路、拓宽视野。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人才的个性发展目标和组织目标统一起来,加大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人才的作用。要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协调发展,把各类人才集聚到广播影视业中来,不断提升人才素质,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环境。要在重视高层次人才建设的同时,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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