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投标有关事宜
1、招标方式。多种价格(混合式)竞争性招标,招标标的为价格;中标价格高于或等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的标位,按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承销;低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60个(含)以内的标位,按各自中标价格承销;低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60个(不含)以上的标位,全部落标。
基本承销额(包括甲类成员追加的基本承销额)按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承销。
2、招标数量。竞争性招标额258.5亿元,基本承销额61.5亿元(跨市场国债承销团成员基本承销额按较高一档执行),基本承销额无需进行投标。
3、投标限额及位标限定。每一投标人每一标位最高投标限额为30亿元;最高、最低投标标位差为连续的60个标位。本期国债不设投标价格下限。
4、招投标时间。本期国债招投标工作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系统(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2004年7月19日上午9:00-10:00为竞争性招投标时间;10:15-10:45为甲类成员追加基本承销额投标时间;10:45-11:15为填制债权注册申请书时间。
5、债权注册。国债承销团成员(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汇局除外)于招投标结束后,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系统(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填制债权注册申请书,在国债登记公司、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选择注册。逾时未填制的,系统默认全部在国债登记公司注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汇局无需填制债权注册申请书,系统默认全部在国债登记公司注册。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投标工作按《
财政部关于2004年记账式国债发行招标规则的通知》(财库[2004]1006号)规定执行。
四、发行款缴纳
1、本期国债发行款一次缴纳,各承销机构于2004年7月22日(含本日)前,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2、未开通支付系统的地区可继续通过电子联行划款,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小站代转,小站代码为:10006,汇入行行号为010150,收款单位及开户银行为:
收款单位:财政部国库支付局
开户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
账号:2570-0412
已开通支付系统的地区通过支付系统划款,汇入行行号为:011100099992,收款单位及开户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