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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长春市华讯互动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长春市华讯互动网络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4]1320号)


吉林省文化厅:
  你厅吉文发〔2004〕8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长春市华讯互动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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