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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及实施办法

  (2)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加班费和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劳保福利;
  (3)依法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保险金。
  (三)信用记录:
  1.法人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无不良记录
  2.许可证和配额使用上有无不良记录
  3.进出口商品通关有无不良记录
  4.有无骗退税、偷税、漏税、抗税等不良记录
  5.有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商标侵权的不良记录
  6.有无逃汇、套汇等不良记录
  7.有无逃避检验检疫的不良记录
  8.有无拖欠银行贷款、逃废债等不良记录
  9.合同履行上有无不良记录
  10.运输环节上有无不良记录
  11.索赔上有无不良记录
  12.有无海关、商检、银行、税务、工商及其他信用评估机构评定的等级记录
  13.有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四)经营状况:
  1.经营历史
  2.员工总人数及培训教育情况
  3.资产规模
  4.进出口总额
  5.资产负债率
  6.销售利润率
  7.净资产收益率
  8.速动比率
  9.应收账款周转率
  (五)现金流量:
  1.现金流量净额
  2.现金流量的构成

第三章 对外贸易企业信用等级划分

  第三条 等级划分
  对外贸易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4等7级,即AAAA、AAA、AA、A、B、C、D等级别。
  第四条 A等是指信用等级高的对外贸易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遵纪守法,信守承诺,履行合同;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和人员;没有发生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失信行为;信用观念强。经评定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AAAA级,80分~89分的为AAA级(含80分、89分),70分~79分为AA级(含70分、79分);65分~69分为A级(含65分、69分)。
  第五条 B等(亦称B级)
  是指信用状况一般的对外贸易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能够遵守法规,没有发生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失信行为;有一定信用观念。经评定综合得分在60分~64分的为B等(含60分、64分)。
  第六条 C等(亦称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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