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及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信用评级是为了促进我国对外贸易企业的诚信经营,提高其在国内外市场的信用度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健康有序的发展。
信用评级严格执行我国《
对外贸易法》,充分考虑交易诸方所关注的各种风险要素和诚信度,力求科学、简便、透明、实用,并具有可操作性。
信用评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一、真实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标准
第一条 基本要素及权重设置
(一)基本要素
基本情况、管理水平、信用记录、经营状况、现金流量。
(二)权重设置
“基本情况”、“管理水平”、“信用记录”、“经营状况”、“现金流量”五项基本要素,在评级总分中所占的权重分别为5%、25%、60%、5%、5%。
第二条 评级标准
评级标准在评级工作中,所涉及的具体行业平均值参照国家财政部《企业效绩评价标准值》。
(一)基本情况:
申请参加信用评级的对外贸易企业必须提供下述基本资料:
1.企业进出口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最新贷款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性质及股权结构图
4.最近一年经权威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管理水平:
1.合同管理
(1)严格执行合同;
(2)有标准合同文本;
(3)除不可抗力因素和其它方面原因外,能认真履行合同;
(4)企业是否有国内外质量认证,如ISO9000系列等。
2.财务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会计法,财务数字真实准确,没有造假虚报等行为;
(2)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有完善的财务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3.人力资源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政策和法规,全员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