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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通知
(二00四年四月五日 发改价格[2004]602号)
山东省物价局:
经研究,核定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石横电厂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元(含税,下同),荷泽、聊城电厂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6元,自2004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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