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102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
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55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1.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北京中实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北京天昊联合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北京恒信悦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8.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君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0.北京市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北京慧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3.北京中安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4.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5.北京中北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16.北京正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7.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8.北京高默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9.北京安博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1.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2.北京环球华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3.北京中誉威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4.北京明和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5.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6.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7.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8.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9.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0.天津三元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天津市学苑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32.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33.天津德赛律师事务所
34.山西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
35.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6.辽宁沈阳国兴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7.哈尔滨东方专利事务所
38.上海东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9.上海隆天新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