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气象学院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4]7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请同意南京气象学院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函》(苏政函〔2003〕74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南京气象学院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四、你省承诺的到2008年共投入4.35亿元(其中江苏省政府投入1亿元,银行贷款1.5亿元,学校自筹1.85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