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定性指标
1.本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按国家规定编制、审批并公布实施;
2.城市照明建设符合本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要求;
3.规划内已建设的城市照明项目的各项技术和经济指标符合国家和国际权威照明组织的标准规范的要求;
4.规划内已建各项照明工程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城市照明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意见书、建设许可证和验收凭证),城市照明文件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5.城市照明技术文件和资料用语科学规范,无含糊不清之辞;
6.城市照明建设投资力度大,建设资金、用电及供配电设施有保证;
7.城市照明除功能合理的同时,还与被照明的对象(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商业街、广场公园、广告标志等)的艺术风格、文化内涵和特征协调一致;
8.整个城市照明使用彩色光科学合理,对行人视觉不得产生干扰,更不能与交通标志灯的颜色混淆;
9.建筑或构筑物的照明方法应根据被照对象的特征确定,不是简单地使用单一的泛光照明;
10.被照建筑或构筑物的表面反射比小于20%时不宜使用泛光照明;
11.玻璃幕墙建筑不应使用泛光照明;
12.城市道路照明(含立交桥的照明)应在保证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考虑其照明的灯具、灯杆及相关设备的美观和装饰性;
13.城市道路照明导向标志显目、设施先进,具有良好的诱导性;
14.商业步行街照明的光源除要求光效高、寿命长外,光源一般显色指数应≥80,色温宜在3000K~5500K之间;
15.商业步行街的市政设施,如电话亭、书报亭、行人休闲设施、雕塑小品、喷泉及绿化等景观元素照明的亮度应明显高于背景亮度;
16.城市广场和公园等公共空间照明的气氛应亲切和谐,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应≥65;
17.公共空间的绿化照明不得影响树林、花草的正常生长,绿色乔木和灌木树种的照明宜用冷白光照射,不宜使用彩色光照明,花卉照明应从上向下照射,使用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应≥80;
18.公共空间的建筑物、构筑物、雕塑小品,营造灯饰景观的照明应在上述景观元素设计时提出照明方案,并与工程同时建设;
19.公共空间的静水水面、喷泉、叠水、瀑布等的照明应在以上水景元素的景观设计时提出照明方案,并与工程同时建设;
20.室外工作区的照明,主要指停车场、工业区、工地、铁路站场、港口、船坞、船闸和空港停车坪等的照明,这些照明除满足各自功能要求外,还要防止光污染,不能对环境和人员产生光干扰;
21.对城市功能混杂区域的照明除满足各区自身功能要求外,还要综合考虑,统一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照明的相互干扰;
22.城市照明使用的照明器材应技术指标先进,照明质量好,节能效果显著,无光污染的绿色照明产品,较普通照明产品节能15%以上;
23.所有照明设施除满足电气、机械、密封、温湿度、防水防尘和尺度等方面要求外,还应与环境及被照明对象的风格特征协调一致;
24.城市照明供配电系统的负荷等级、供电电压、控制方式和设备、系统的接地、安全和防雷均应符合国家电气标准规范的要求;
25.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完善,并对照明设备实施智能化照明控制和管理;
26.重视城市照明的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提高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市民重视城市照明的意识,形成全民关心城市照明氛围。
2004年5月18日
编号( )
《节约能源--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全称):
推荐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名):
填 报 日 期:年 月 日
制
填表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建设、规划、设计单位或项目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说明项目规模、主要照明技术指标与节能环保技术特征、社会与经济作用(500字以内)。
3、主要绿色照明科技创新与应用的内容及意义:重点说明规划、设计、施工中突出的创新内容,应用了哪些先进照明科学技术及成果,以及项目先进水平,简明扼要列出几项(1000字以内)。
4、主要参加建设的单位:
(1)指在完成本项工程中,承担主要任务并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包括规划、设计单位、材料、设备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等);
(2)由申报单位协调后,实事求是的填写,尽量全面考虑、避免遗漏;
(3)最多不超过5个单位(含申报单位)。
5、申报书一式15份,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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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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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主规划设计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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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 │ 预计竣工或 │ ┃
┃ │ │ 验收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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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项目规模及内容、主要照明技术指标与特征、社会与经济作用,┃
┃限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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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设计中绿色照明主要指导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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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绿色照明科技创新与应用的内容及意义(以条文形式,重点说明规划、┃
┃设计、施工中突出的创新内容和新技术应用及技术水平,限1000 字) ┃
┠───────────────────────────────────┨
┃四、主要参加规划、设计与建设的单位(即获奖单位。限报5个以内,包括申报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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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正式全称)│通信地址及邮编│联系人及电话、传真│单位负责人 ┃
┃ │ │ │签字 ┃
┃ │ │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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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填此栏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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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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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评意见 ( 申报单位不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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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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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终审意见 (申报单位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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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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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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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 │传真│ │电子信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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