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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牙龈炎冲洗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牙龈炎
冲洗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局陆续收到一些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部分产品进行分类界定的请示。为适应各地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牙龈炎冲洗器等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
  一、牙龈炎冲洗器: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溶血剂、稀释液:与血细胞分析仪配套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三、体外凝血诊断试剂:由组织凝血活酶和氯化钙组成,用于外源凝血功能的测定,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四、输液用无菌气体瓶(含无菌无毒无生物学危害气体):用于代替输液器中的空气过滤器,气体无治疗作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五、可重复使用活检器:与组织活检针配套使用,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
  六、可重复使用骨水泥枪:与骨水泥穿刺针配套使用,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
  七、穿刺细胞吸取器:用于对人体较浅表部位各种包块需进行细胞学检查时吸取细胞,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八、牙科用砂粉:用于去除菌斑、色素及洁治后的残存细小牙石,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九、医用防辐射裙:用于防电磁波,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医用输液监控器:用于监控输液状态,当药液停止滴动或达到设定值时能发出提示,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一、数码显微镜:此产品是一种通用实验室设备,是CCD与光学显微镜相结合的产品,其采集的显微影像可直接输入到电视机(本品不含)或电脑(本品不含)显示观察,在医疗上可用于观察鲜活的血液细胞,如用于对疾病的诊断,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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