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真实是调查数据的灵魂。各地要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变更调查数据。在调查中按照变更调查有关技术要求,严格做到实地变化一块、变更一块、统计一块,保证调查成果的客观真实,严禁虚报、瞒报和伪造数据。各地要建立健全三级检查制度,即县级全面自查、地(市)检查与省级抽查的检查制度,对在变更调查工作中篡改变更调查结果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部将根据变更调查汇总情况进行质量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应用先进技术,发挥数据库作用
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为土地利用图件和数据的及时更新提供了便捷的手段。已建成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地区,在土地变更调查中要充分发挥数据库的作用,利用数据库开展土地利用现状的变更和成果的统计汇总。各地要积极探索数据库应用的新路子,促进数据库的及时更新和广泛应用,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的准确性。
(五)加强协调,落实经费
2004年度的土地变更调查经费仍继续坚持以地方自筹为主、中央财政补助为辅的原则,各地应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财政支持,确保经费的落实。经当地政府同意,可从土地收益中按照一定的比例列支部分经费,用于土地调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9月底前完成人员培训和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
(二)10月底完成外业工作,并于11月上旬完成县级和地(市)级数据的处理,上报省级进行统计汇总。
(三)各地要组织专门人员,在11月中旬前完成对本辖区内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县级单位的检查、抽查工作。
(四)11月25日前以省为单位通过网络上报部。届时部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国家级审核和汇总工作。
(五)12月10日开始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抽查。
四、上报成果
(一)省(区、市)的土地变更一览表;
(二)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
(三)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建设用地变更汇总表;
(四)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新增建设用地汇总表;
(五)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可调整地类汇总表;
(六)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情况汇总表;
上述各项成果表利用汇总软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七)省级本年度前已建设项目变更汇总表。
(八)2004年度各省(区、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含电子文档格式软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