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险经营
┏━━━┯━━━━━┯━━━━━━━━┯━━━━┯━━━━━━━━━━━━━━━━┯━━━━━━━━━━━━━━┯━━━━━━━━━┯━━━━━━━━┓
┃项 目 │ 受理机关 │ 法律依据 │ 申请人 │ 申报材料 │ 审查原则及标准 │ 审查期限 │ 注意事项 ┃
┠───┼─────┼────────┼────┼────────────────┼──────────────┼─────────┼────────┨
┃1、财 │根据中国保│1、《中华人民共 │根据中国│1、申请函; │1、完整性:申报材料符合要 │中国保监会或者保监│1、保险公司分支 ┃
┃产保险│监会的有关│和国保险法》; │保监会的│2、保险条款和费率文本; │求,完整。 │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机构报批条款费率┃
┃条款费│规定,由中│2、《保险公司管 │有关规定│3、条款费率制订或修改说明(可行 │2、准确性:条款内容清晰、文 │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的,应提交总公司┃
┃率审批│国保监会或│理规定》; │,由保险│性报告,应当包括市场和风险分析、│字通俗易懂、不存在自相矛盾之│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的批准文件; ┃
┃ │者所在地保│3、《机动车辆保 │公司总公│经营情况预测、修改前后内容对比及│处。 │面决定。 │2、不受理保险公 ┃
┃ │监局受理 │险条款费率审批程│司或者保│原因); │3、合法合规性:不得违法国家 │ │司内设部门的申请┃
┃ │ │序及核心内容》。│险公司分│4、费率精算报告(应当包括测算方 │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中国│ │; ┃
┃ │ │ │支机构提│法、公式和过程); │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 │3、保险公司使用 ┃
┃ │ │ │出申请 │5、法律责任书; │4、公平性:内容不得显失公 │ │其他保险公司的条┃
┃ │ │ │ │6、精算责任书; │平,不得侵害消费者利益。 │ │款费率的,应在申┃
┃ │ │ │ │7、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 │5、公正性:不得引起不正当竞 │ │请函中说明保险公┃
┃ │ │ │ │料; │争。 │ │司名称、监管机关┃
┃ │ │ │ │8、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 │6、谨慎性:费率不得危及偿付 │ │的批准文号;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能力。 │ │4、法律责任书和 ┃
┃ │ │ │ │ │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 │精算责任书应提供┃
┃ │ │ │ │ │件。 │ │签字原件; ┃
┃ │ │ │ │ │ │ │5、如果发现已批 ┃
┃ │ │ │ │ │ │ │复条款费率存在问┃
┃ │ │ │ │ │ │ │题,监管机关有权┃
┃ │ │ │ │ │ │ │要求该产品停止使┃
┃ │ │ │ │ │ │ │用; ┃
┃ │ │ │ │ │ │ │6、中国保监会作 ┃
┃ │ │ │ │ │ │ │出批准决定过程中┃
┃ │ │ │ │ │ │ │,依法需要听证、┃
┃ │ │ │ │ │ │ │鉴定和专家评审的┃
┃ │ │ │ │ │ │ │,所需时间不计算┃
┃ │ │ │ │ │ │ │在“审查期限”内┃
┃ │ │ │ │ │ │ │。中国保监会应当┃
┃ │ │ │ │ │ │ │将所需时间书面告┃
┃ │ │ │ │ │ │ │知申请人。 ┃
┠───┼─────┼────────┼────┼────────────────┼──────────────┼─────────┼────────┨
┃2、财 │根据中国保│1、《中华人民共 │根据中国│1、申请函; │1、完整性:申报材料完整,符 │中国保监会或者保监│1、保险公司分支 ┃
┃产保险│监会的有关│和国保险法》; │保监会的│2、条款费率文本; │合有关要求。 │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机构报备条款费率┃
┃条款费│规定,由中│2、《保险公司管 │有关规定│3、条款费率备案表一式三份; │2、合法合规性:不得违法国家 │5个工作日内作出备 │的,应提交总公司┃
┃率备案│国保监会或│理规定》; │,由保险│4、条款费率制定或修改报告,其中 │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中国│案或者不予备案的书│的批准文件; ┃
┃ │者所在地保│3、《财产保险条 │公司总或│应包括市场和风险分析、经营情况预│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面决定。 │2、不受理保险公 ┃
┃ │监局受理 │款费率管理暂行办│者保险公│测、修改前后内容对比及原因、费率│3、准确性:条款费率内容清 │ │司内设部门的申请┃
┃ │ │法》; │司分支机│测算方法、公式和过程; │晰,文字通俗易懂,不存在自相│ │; ┃
┃ │ │4、《关于财产保 │构提出申│5、法律责任书; │矛盾之处。 │ │3、保险公司使用 ┃
┃ │ │险条款费率备案管│请 │6、精算责任书; │4、公平性:内容不得显失公 │ │其他保险公司的条┃
┃ │ │理的通知》。 │ │7、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平,不得侵害消费者利益。 │ │款费率的,应在申┃
┃ │ │ │ │8、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 │5、公正性:不得引起不正当竞 │ │请函中说明保险公┃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争。 │ │司名称、监管机关┃
┃ │ │ │ │ │6、谨慎性:费率不得危及偿付 │ │的批准文号; ┃
┃ │ │ │ │ │能力。 │ │4、法律责任书和 ┃
┃ │ │ │ │ │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 │精算责任书应提供┃
┃ │ │ │ │ │件。 │ │签字原件; ┃
┃ │ │ │ │ │ │ │5、如果发现已备 ┃
┃ │ │ │ │ │ │ │案条款费率存在问┃
┃ │ │ │ │ │ │ │题,监管机关有权┃
┃ │ │ │ │ │ │ │要求该产品停止使┃
┃ │ │ │ │ │ │ │用。 ┃
┠───┼─────┼────────┼────┼────────────────┼──────────────┼─────────┼────────┨
┃3、人 │中国保监会│1、《中华人民共 │保险公司│1、《人身保险产品审批申请表》; │1、保险条款内容和产品设计表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中国保监会在审查┃
┃身保险│ │和国保险法》 │ │2、《人身保险产品审批报送材料清 │述符合《保险法》、《保险公司│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过程中,依法需要┃
┃条款费│ │2、《人身保险产 │ │单表》; │管理规定》、产品定名规则等法│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听证、鉴定和专家┃
┃率审批│ │品审批和备案管理│ │3、产品审批申请的说明材料,应当 │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批准的书面决定。 │评审的,所需时间┃
┃ │ │办法》 │ │详细列明产品的主要特点以及申请审│2、保险条款不损害社会公共利 │ │不计算在“审查期┃
┃ │ │ │ │批的原因; │益、不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 │限”中规定的期限┃
┃ │ │ │ │4、保险条款; │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条款内容无│ │内。中国保监会应┃
┃ │ │ │ │5、产品费率表; │显失公平之处; │ │当将所需时间书面┃
┃ │ │ │ │6、对有现金价值的产品,须提交包 │3、保险条款严谨,合同要素完 │ │告知申请人。 ┃
┃ │ │ │ │含现金价值表(示例)的书面材料,│备,文字表述清楚,无歧义; │ │ ┃
┃ │ │ │ │以及包含各个年龄现金价值全表的电│4、产品精算假设、精算方法、 │ │ ┃
┃ │ │ │ │子文档; │精算公式、红利计算符合中国保│ │ ┃
┃ │ │ │ │7、精算责任人签字的产品精算报 │监会精算规定,符合一般精算原│ │ ┃
┃ │ │ │ │告。 │理,计算结果准确,产品定价合│ │ ┃
┃ │ │ │ │8、精算责任人声明书; │理充足; │ │ ┃
┃ │ │ │ │9、法律责任人声明书; │5、产品说明书内容和保险条款 │ │ ┃
┃ │ │ │ │10、产品可行性报告; │相一致,没有明显误导和重大信│ │ ┃
┃ │ │ │ │11、销售管理办法,其中应当包括产│息遗漏,信息披露符合中国保监│ │ ┃
┃ │ │ │ │品销售渠道、销售区域管理办法等内│会规定; │ │ ┃
┃ │ │ │ │容; │6、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制 │ │ ┃
┃ │ │ │ │12、财务管理办法; │度及信息披露制度符合国家财务│ │ ┃
┃ │ │ │ │13、业务管理办法; │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 │ ┃
┃ │ │ │ │1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7、销售地域管理、业务管理符 │ │ ┃
┃ │ │ │ │15、产品说明书文稿; │合中国保监会有关业务管理规 │ │ ┃
┃ │ │ │ │16、包含所有报送材料电子文档的光│定; │ │ ┃
┃ │ │ │ │盘或者磁盘; │8、中国保监会基于维护市场秩 │ │ ┃
┃ │ │ │ │17、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 │序和保护投保人合法利益而制定│ │ ┃
┃ │ │ │ │料。 │的其他规定。 │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 │ ┃
┃ │ │ │ │保险公司申报分红产品时,还应当报│ │ │ ┃
┃ │ │ │ │送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 │ │ ┃
┃ │ │ │ │1、红利计算和分配办法; │ │ │ ┃
┃ │ │ │ │2、收入分配和费用分摊原则。 │ │ │ ┃
┃ │ │ │ │ │ │ │ ┃
┠───┼─────┼────────┼────┼────────────────┼──────────────┼─────────┼────────┨
┃4、投 │中国保监会│1、《国务院对确 │保险公司│1、申请说明书; │1、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 ┃
┃资连结│ │需保留的行政审批│ │2、投资账户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 │国家政策以及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保险的│ │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容: │规定; │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 ┃
┃投资账│ │的决定》; │ │(1)账户特征; │2、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批准的书面决定。 │ ┃
┃户设立│ │2、《投资连结保 │ │(2)主要投资工具及投资策略; │3、投资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 │ │ ┃
┃、合并│ │险管理暂行办法》│ │(3)投资组合限制; │ │ │ ┃
┃、分立│ │。 │ │(4)主要投资风险; │ │ │ ┃
┃、关闭│ │ │ │(5)保单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 │ │ ┃
┃清算等│ │ │ │3、账户设立应提供账户独立性说 │ │ │ ┃
┃事项审│ │ │ │明; │ │ │ ┃
┃批 │ │ │ │4、账户合并、分立、关闭、清算应 │ │ │ ┃
┃ │ │ │ │提供相关法律文件; │ │ │ ┃
┃ │ │ │ │5、法律声明书。 │ │ │ ┃
┠───┼─────┼────────┼────┼────────────────┼──────────────┼─────────┼────────┨
┃5、保 │中国保监会│1、《中华人民共 │保险公司│(具体内容待定) │(具体内容待定) │(具体内容待定) │ ┃
┃险公司│ │和国保险法》; │ │ │ │ │ ┃
┃拓宽资│ │2、《国务院对确 │ │ │ │ │ ┃
┃金运用│ │需保留的行政审批│ │ │ │ │ ┃
┃形式审│ │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 │ │ │ ┃
┃批 │ │的决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保 │中国保监会│1、《中华人民共 │评估公司│1、申请书; │1、申请前3年业务经营状况;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中国保监会在审查┃
┃险公司│ │和国保险法》; │或评估机│2、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2、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 │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过程中,依法需要┃
┃可投资│ │2、《国务院对确 │构 │3、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 │为; │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听证、鉴定和专家┃
┃企业债│ │需保留的行政审批│ │明文件;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核准的书面决定。 │评审的,所需时间┃
┃券的信│ │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4、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4、所评债券的级别准确度不低 │ │不计算在“审查期┃
┃用评级│ │的决定》; │ │5、对所评债券的级别认定的准确 │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标准; │ │限”中规定的期限┃
┃机构核│ │3、《保险公司投 │ │度; │5、具备相应数量的专业评审人 │ │内。中国保监会应┃
┃准 │ │资企业债券管理暂│ │6、专业评审能力证明; │员; │ │当将所需时间书面┃
┃ │ │行办法》。 │ │7、专业评审人员资质。 │6、评审债券级别的流程和评审 │ │告知申请人。 ┃
┃ │ │ │ │ │制度。 │ │ ┃
┠───┼─────┼────────┼────┼────────────────┼──────────────┼─────────┼────────┨
┃7、保 │中国保监会│1、《中华人民共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动用或处置申请书。 │保险公司的资本保证金除保险公│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 ┃
┃险公司│ │和国保险法》;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资本保│ │2、《国务院对确 │ │ │动用。 │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 ┃
┃证金处│ │需保留的行政审批│ │ │保险公司改变资本保证金的存放│批准的书面决定。 │ ┃
┃置审批│ │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 │银行,或以保证金定期存单向存│ │ ┃
┃ │ │的决定》; │ │ │款银行质押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款│ │ ┃
┃ │ │3、《关于保险公 │ │ │项转移和处置,均应在确保资本│ │ ┃
┃ │ │司资本保证金存放│ │ │保证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 │ ┃
┃ │ │商业银行有关规定│ │ │ │ │ ┃
┃ │ │的通知》。 │ │ │ │ │ ┃
┠───┼─────┼────────┼────┼────────────────┼──────────────┼─────────┼────────┨
┃8、保 │中国保监会│1、《中华人民共 │保险公司│1、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 │1、经审计的上年度末净资产不 │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 │ ┃
┃险公司│ │和国保险法》; │ │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低于人民币10亿元; │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 ┃
┃次级定│ │2、《国务院对确 │ │(1)次级债的成本效益分析(募集 │2、发行后,累计未偿付的次级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 ┃
┃期债发│ │需保留的行政审批│ │资金的规模、期限、债务定价及成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保险公司上年│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
┃行审批│ │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分析、募集资金的用途、收益预测、│度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 │ ┃
┃ │ │的决定》; │ │对偿付能力的影响等); │3、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 │ │ ┃
┃ │ │3、《保险公司次 │ │(2)目标债权人的确定及其状况; │行为; │ │ ┃
┃ │ │级定期债务管理暂│ │2、招募说明书; │4、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 │ │ ┃
┃ │ │行规定》。 │ │3、次级债的协议(合同)文本及法 │会运作机制和管理制度; │ │ ┃
┃ │ │ │ │律意见书; │5、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得到 │ │ ┃
┃ │ │ │ │4、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 │严格遵循; │ │ ┃
┃ │ │ │ │报告和偿付能力报告(如次级债于下│6、资产未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 │ │ ┃
┃ │ │ │ │半年发行,还需提供半年度财务报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 │ ┃
┃ │ │ │ │和偿付能力报告); │联方占用; │ │ ┃
┃ │ │ │ │5、股东大会有关本次次级债发行的 │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 │ ┃
┃ │ │ │ │专项决议; │件。 │ │ ┃
┃ │ │ │ │6、已发行但尚未偿付的次级债总额 │ │ │ ┃
┃ │ │ │ │及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 │ ┃
┃ │ │ │ │7、发行人制定的次级债管理办法; │ │ │ ┃
┃ │ │ │ │8、与次级债发行相关的其他重要合 │ │ │ ┃
┃ │ │ │ │同; │ │ │ ┃
┃ │ │ │ │9、本次发行的次级债资信评级报告 │ │ │ ┃
┃ │ │ │ │(如果有); │ │ │ ┃
┃ │ │ │ │10、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 │ │ │ ┃
┃ │ │ │ │料。 │ │ │ ┃
┗━━━┷━━━━━┷━━━━━━━━┷━━━━┷━━━━━━━━━━━━━━━━┷━━━━━━━━━━━━━━┷━━━━━━━━━┷━━━━━━━━┛
四、保险中介
┏━━━━┯━━━━┯━━━━━━━━━┯━━━━━━┯━━━━━━━━━━━━━┯━━━━━━━━━━━┯━━━━━━━━━━━┯━━━━━━━━━┓
┃项 目 │受理机关│ 法律依据 │ 申请人 │ 申报材料 │ 审查原则及标准 │ 审查期限 │ 注意事项 ┃
┠────┼────┼─────────┼──────┼─────────────┼───────────┼───────────┼─────────┨
┃1、设立 │所在地保│1、《中华人民共和 │拟设立保险代│1、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 │1、注册资本或出资应达 │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许可证的换发按照中┃
┃保险代理│监局 │国保险法》; │理机构全体股│者全体合伙人签字的《保险代│到规定的最低限额:合伙│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机构审批│ │2、《国务院对确需 │东、全体发起│理机构设立申请表》; │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人民│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执行。 ┃
┃ │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人或者全体合│2、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 │币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 │ ┃
┃ │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伙人(可由全│者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人民币1000万元。 │ │ ┃
┃ │ │》; │体股东、全体│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2、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 │ ┃
┃ │ │3、《保险代理机构 │发起人或者全│3、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符合法律规定。 │ │ ┃
┃ │ │管理规定》。 │体合伙人指定│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者 │3、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 │ │ ┃
┃ │ │ │的代表或者共│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非│人员符合规定条件。 │ │ ┃
┃ │ │ │同委托代理人│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4、持有《保险代理从业 │ │ ┃
┃ │ │ │承担具体事务│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员│ │ ┃
┃ │ │ │) │的最近3年财务报表; │工不得少于2人,总数应 │ │ ┃
┃ │ │ │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 │当不少于员工总数的二分│ │ ┃
┃ │ │ │ │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之一。 │ │ ┃
┃ │ │ │ │原始凭证复印件;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 │ │ ┃
┃ │ │ │ │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 │管理制度。 │ │ ┃
┃ │ │ │ │况分析、近3年的业务发展计 │6、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 │ │ ┃
┃ │ │ │ │划等; │的营业场所及计算机软硬│ │ ┃
┃ │ │ │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 │件设施。 │ │ ┃
┃ │ │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7、取得至少一家保险公 │ │ ┃
┃ │ │ │ │件; │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 │ │ ┃
┃ │ │ │ │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 │书。 │ │ ┃
┃ │ │ │ │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8、拟设立的保险代理机 │ │ ┃
┃ │ │ │ │和人事制度等; │构不得与已经中国保监会│ │ ┃
┃ │ │ │ │9、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 │ ┃
┃ │ │ │ │资格材料,业务人员《保险代│险中介机构重名。 │ │ ┃
┃ │ │ │ │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复│ │ │ ┃
┃ │ │ │ │印件; │ │ │ ┃
┃ │ │ │ │10、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 │ │ ┃
┃ │ │ │ │意向书; │ │ │ ┃
┃ │ │ │ │11、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使用权│ │ │ ┃
┃ │ │ │ │证明; │ │ │ ┃
┃ │ │ │ │12、拟订的本机构业务服务标│ │ │ ┃
┃ │ │ │ │准; │ │ │ ┃
┃ │ │ │ │13、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 │ │ ┃
┃ │ │ │ │明。 │ │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 ┃
┠────┼────┼─────────┼──────┼─────────────┼───────────┼───────────┼─────────┨
┃2、设立 │所在地保│1、《中华人民共和 │拟设立保险经│1、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 │1、注册资本或出资应达 │1、由所在地保监局受理 │许可证的换发按照中┃
┃保险经纪│监局 │国保险法》; │纪机构全体股│者全体合伙人签字的《保险经│到规定的最低限额:合伙│申请,由中国保监会审 │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机构审批│ │2、《国务院对确需 │东、全体发起│纪机构设立申请表》; │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人民│批。 │执行。 ┃
┃ │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人或者全体合│2、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 │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 │2、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 ┃
┃ │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伙人(可由全│者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司人民币1000万元。 │所在地保监局在20个工作│ ┃
┃ │ │》; │体股东、全体│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日内审查完毕并向中国保│ ┃
┃ │ │3、《保险经纪机构 │发起人或者全│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符合法律规定。 │监会报送初审意见和全部│ ┃
┃ │ │管理规定》。 │体合伙人指定│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者 │3、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 │申请材料。中国保监会自│ ┃
┃ │ │ │的代表或者共│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非│人员符合规定条件。 │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20个│ ┃
┃ │ │ │同委托代理人│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4、持有《保险经纪从业 │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 ┃
┃ │ │ │承担具体事务│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员│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 ┃
┃ │ │ │) │的最近3年财务报表; │工不得少于2人,总数应 │ │ ┃
┃ │ │ │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 │当不少于员工总数的二分│ │ ┃
┃ │ │ │ │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之一。 │ │ ┃
┃ │ │ │ │原始凭证复印件;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 │ │ ┃
┃ │ │ │ │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 │管理制度。 │ │ ┃
┃ │ │ │ │况分析、近3年的业务发展规 │6、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 │ │ ┃
┃ │ │ │ │划等; │的营业场所及计算机软硬│ │ ┃
┃ │ │ │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 │件设施。 │ │ ┃
┃ │ │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7、拟设立的保险经纪机 │ │ ┃
┃ │ │ │ │件; │构不得与已经中国保监会│ │ ┃
┃ │ │ │ │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 │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 │ ┃
┃ │ │ │ │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险中介机构重名。 │ │ ┃
┃ │ │ │ │和人事制度等; │ │ │ ┃
┃ │ │ │ │9、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 │ │ ┃
┃ │ │ │ │资格材料,业务人员《保险经│ │ │ ┃
┃ │ │ │ │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复│ │ │ ┃
┃ │ │ │ │印件; │ │ │ ┃
┃ │ │ │ │10、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使用权│ │ │ ┃
┃ │ │ │ │证明; │ │ │ ┃
┃ │ │ │ │11、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 │ │ ┃
┃ │ │ │ │明; │ │ │ ┃
┃ │ │ │ │12、拟订的本机构业务服务标│ │ │ ┃
┃ │ │ │ │准。 │ │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 ┃
┠────┼────┼─────────┼──────┼─────────────┼───────────┼───────────┼─────────┨
┃3、设立 │所在地保│1、《中华人民共和 │拟设立保险公│1、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 │1、注册资本或出资应达 │1、由所在地保监局受理 │许可证的换发按照中┃
┃保险公估│监局 │国保险法》; │估公司的全体│全体合伙人签字的《保险公估│到规定的最低限额:合伙│申请,由中国保监会审 │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机构审批│ │2、《国务院对确需 │股东、全体发│机构设立申请表》; │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人民│批。 │执行。 ┃
┃ │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起人或者全体│2、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 │币200万元;股份有限公 │2、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 ┃
┃ │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合伙人(可由│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司人民币1000万元。 │所在地保监局在20个工作│ ┃
┃ │ │》; │全体股东、全│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日内审查完毕并向中国保│ ┃
┃ │ │3、《保险公估机构 │体发起人或者│3、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符合法律规定。 │监会报送初审意见和全部│ ┃
┃ │ │管理规定》。 │全体合伙人指│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合 │3、有具备条件的高级管 │申请材料。中国保监会自│ ┃
┃ │ │ │定的代表或者│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非自│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20个│ ┃
┃ │ │ │共同委托代理│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照│4、持有《保险公估从业 │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 ┃
┃ │ │ │人承担具体事│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员│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 ┃
┃ │ │ │务) │最近3年财务报表; │工不得少于2人,总数应 │ │ ┃
┃ │ │ │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 │当不少于员工总数的二分│ │ ┃
┃ │ │ │ │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之一。 │ │ ┃
┃ │ │ │ │原始凭证复印件;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 │ │ ┃
┃ │ │ │ │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 │管理制度。 │ │ ┃
┃ │ │ │ │况分析、近3年的业务发展规 │6、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 │ │ ┃
┃ │ │ │ │划等; │的营业场所及计算机软硬│ │ ┃
┃ │ │ │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 │件设施。 │ │ ┃
┃ │ │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7、拟设立的保险公估机 │ │ ┃
┃ │ │ │ │件; │构不得与已经中国保监会│ │ ┃
┃ │ │ │ │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 │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 │ ┃
┃ │ │ │ │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险中介机构重名。 │ │ ┃
┃ │ │ │ │和人事制度等; │ │ │ ┃
┃ │ │ │ │9、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 │ │ ┃
┃ │ │ │ │资格材料,业务人员《保险公│ │ │ ┃
┃ │ │ │ │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复│ │ │ ┃
┃ │ │ │ │印件; │ │ │ ┃
┃ │ │ │ │10、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使用证│ │ │ ┃
┃ │ │ │ │明; │ │ │ ┃
┃ │ │ │ │11、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 │ │ ┃
┃ │ │ │ │明; │ │ │ ┃
┃ │ │ │ │12、拟订的本机构业务服务标│ │ │ ┃
┃ │ │ │ │准。 │ │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 ┃
┠────┼────┼─────────┼──────┼─────────────┼───────────┼───────────┼─────────┨
┃4、保险 │所在地保│1、《中华人民共和 │拟设立分支机│1、《保险代理分支机构设立 │1、领取许可证1年以上。│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
┃代理机构│监局 │国保险法》; │构的保险代理│申请表》; │2、申请前1年内无严重违│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 ┃
┃分支机构│ │2、《国务院关于第 │机构 │2、董事会或全体合伙人关于 │法、违规行为。 │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
┃设立审批│ │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 │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3、内控制度健全。 │ │ ┃
┃ │ │审批项目的决定》;│ │3、拟设分支机构内部管理框 │4、 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 │ ┃
┃ │ │ │ │架; │规定的任职资格条 │ │ ┃
┃ │ │3、《保险代理机构 │ │ │ │ │ ┃
┃ │ │管理规定》。 │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险 │件。 │ │ ┃
┃ │ │ │ │代理机构前1会计年度的审计 │5、批准设立的保险代理 │ │ ┃
┃ │ │ │ │报告; │分支机构全部正常营业。│ │ ┃
┃ │ │ │ │5、保险代理机构前1年接受保│6、保险代理机构以规定 │ │ ┃
┃ │ │ │ │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的最低金额设立的,可以│ │ ┃
┃ │ │ │ │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 │申请设立3家分支机构; │ │ ┃
┃ │ │ │ │件; │此外,每申请增设一家分│ │ ┃
┃ │ │ │ │6、前2年内履行保险代理协议│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资│ │ ┃
┃ │ │ │ │情况的说明; │本金人民币10万元。 │ │ ┃
┃ │ │ │ │7、拟任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注册资本或者出资已达到│ │ ┃
┃ │ │ │ │材料; │人民币200万元的,申请 │ │ ┃
┃ │ │ │ │8、营业场所使用权的证明文 │增设分支机构可不再增加│ │ ┃
┃ │ │ │ │件。 │资本金。 │ │ ┃
┃ │ │ │ │需要增加资本金的,须具有法│ │ │ ┃
┃ │ │ │ │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 │ │ ┃
┃ │ │ │ │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 │ │ ┃
┃ │ │ │ │印件。 │ │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 ┃
┠────┼────┼─────────┼──────┼─────────────┼───────────┼───────────┼─────────┨
┃5、保险 │所在地保│1、《中华人民共和 │拟设立分支机│1、《保险经纪分支机构设立 │1、领取许可证1年以上。│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
┃经纪机构│监局 │国保险法》; │构的保险经纪│申请表》; │2、申请前1年内无严重违│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 ┃
┃分支机构│ │2、《国务院关于第 │机构 │2、董事会或全体合伙人关于 │法、违规行为。 │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
┃设立审批│ │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 │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3、内控制度健全。 │ │ ┃
┃ │ │审批项目的决定》;│ │3、拟设分支机构内部管理框 │4、 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 │ ┃
┃ │ │3、《保险经纪机构 │ │架; │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 │ ┃
┃ │ │管理规定》。 │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险 │5、批准设立的保险经纪 │ │ ┃
┃ │ │ │ │经纪机构前1会计年度的审计 │分支机构全部正常营业。│ │ ┃
┃ │ │ │ │报告; │6、保险经纪机构以规定 │ │ ┃
┃ │ │ │ │5、保险经纪机构前1年接受保│的最低金额设立的,可以│ │ ┃
┃ │ │ │ │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申请设立3家分支机构; │ │ ┃
┃ │ │ │ │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 │此外,每申请增设一家分│ │ ┃
┃ │ │ │ │件; │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资│ │ ┃
┃ │ │ │ │6、拟任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本金人民币100万元。 │ │ ┃
┃ │ │ │ │材料; │注册资本或者出资已达到│ │ ┃
┃ │ │ │ │7、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 │人民币2000万元的,申请│ │ ┃
┃ │ │ │ │的证明文件。 │增设分支机构可不再增加│ │ ┃
┃ │ │ │ │需要增加资本金的,须具有法│资本金。 │ │ ┃
┃ │ │ │ │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 │ │ ┃
┃ │ │ │ │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 │ │ ┃
┃ │ │ │ │印件。 │ │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 ┃
┠────┼────┼─────────┼──────┼─────────────┼───────────┼───────────┼─────────┨
┃6、保险 │所在地保│1、《中华人民共和 │拟设立分支机│1、《保险公估分支机构设立 │1、领取许可证1年以上。│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
┃公估机构│监局 │国保险法》; │构的保险公估│申请表》; │2、申请前1年内无严重违│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 ┃
┃分支机构│ │2、《国务院关于第 │机构 │2、董事会或全体合伙人关于 │法、违规行为。 │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
┃设立审批│ │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 │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3、内控制度健全。 │ │ ┃
┃ │ │审批项目的决定》;│ │3、拟设分支机构内部管理框 │4、 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 │ ┃
┃ │ │3、《保险公估机构 │ │架; │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 │ ┃
┃ │ │管理规定》。 │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险 │5、前次批准设立的保险 │ │ ┃
┃ │ │ │ │公估机构前1会计年度的审计 │公估分支机构全部正常营│ │ ┃
┃ │ │ │ │报告; │业。 │ │ ┃
┃ │ │ │ │5、保险公估机构前1年接受保│6、保险公估机构以规定 │ │ ┃
┃ │ │ │ │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的最低金额设立的,可以│ │ ┃
┃ │ │ │ │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 │申请设立3家分支机构; │ │ ┃
┃ │ │ │ │件; │此外,每申请增设一家分│ │ ┃
┃ │ │ │ │6、拟任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资│ │ ┃
┃ │ │ │ │材料; │本金人民币20万元。 │ │ ┃
┃ │ │ │ │7、营业场所使用权的证明文 │注册资本或者出资已达到│ │ ┃
┃ │ │ │ │件。 │人民币400万元的,申请 │ │ ┃
┃ │ │ │ │需要增加资本金的,须具有法│增设分支机构可不再增加│ │ ┃
┃ │ │ │ │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资本金。 │ │ ┃
┃ │ │ │ │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 │ │ ┃
┃ │ │ │ │印件。 │ │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 ┃
┠────┼────┼─────────┼──────┼─────────────┼───────────┼───────────┼─────────┨
┃7、保险 │所在地保│1、《中华人民共和 │保险代理机构│1、变更注册资本或出资额应 │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变更事项涉及许可证┃
┃代理机构│监局 │国保险法》; │ │提交: │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章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记载内容的,应当换┃
┃重大事项│ │2、《国务院对确需 │ │(1)《保险代理机构变更事 │规定。 │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领许可证。 ┃
┃变更审批│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项申请表》; │ │ │ ┃
┃(包括变│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股东大会、股东会或全 │ │ │ ┃
┃更注册资│ │》; │ │体合伙人作出的变更决议; │ │ │ ┃
┃本或出资│ │3、《保险代理机构 │ │(3)新增自然人股东或合伙 │ │ │ ┃
┃额、变更│ │管理规定》。 │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新增非│ │ │ ┃
┃组织形式│ │ │ │自然人股东的加盖单位财务印│ │ │ ┃
┃、分立或│ │ │ │章的最近3年财务报表、营业 │ │ │ ┃
┃合并。)│ │ │ │执照副本复印件; │ │ │ ┃
┃ │ │ │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 │ │ │ ┃
┃ │ │ │ │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 │ ┃
┃ │ │ │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合 │ │ │ ┃
┃ │ │ │ │伙协议; │ │ │ ┃
┃ │ │ │ │(6)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出资 │ │ │ ┃
┃ │ │ │ │额的,应当提交已经在报纸上│ │ │ ┃
┃ │ │ │ │至少公告三次的证明; │ │ │ ┃
┃ │ │ │ │(7)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 │ │ │ ┃
┃ │ │ │ │其他材料。 │ │ │ ┃
┃ │ │ │ │2、变更组织形式、分立或合 │ │ │ ┃
┃ │ │ │ │并,应提交: │ │ │ ┃
┃ │ │ │ │(1)《保险代理机构变更事 │ │ │ ┃
┃ │ │ │ │项申请表》; │ │ │ ┃
┃ │ │ │ │(2)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者 │ │ │ ┃
┃ │ │ │ │全体合伙人决议; │ │ │ ┃
┃ │ │ │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 │ │ │ ┃
┃ │ │ │ │合伙协议; │ │ │ ┃
┃ │ │ │ │(4)实施方案; │ │ │ ┃
┃ │ │ │ │(5)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 │ │ │ ┃
┃ │ │ │ │其他材料。 │ │ │ ┃
┃ │ │ │ │3、因合并、分立新设立保险 │ │ │ ┃
┃ │ │ │ │代理机构的,按照保险代理机│ │ │ ┃
┃ │ │ │ │构的设立提交申请材料。 │ │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 ┃
┠────┼────┼─────────┼──────┼─────────────┼───────────┼───────────┼─────────┨
┃8、保险 │中国保监│1、《中华人民共和 │保险经纪机构│1、变更注册资本或出资额应 │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变更事项涉及许可证┃
┃经纪机构│会 │国保险法》; │ │提交: │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章的│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记载内容的,应当换┃
┃重大事项│ │2、《国务院对确需 │ │(1)《保险经纪机构变更事 │规定。 │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领许可证。 ┃
┃变更审批│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项申请表》; │ │定。 │ ┃
┃(包括变│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股东大会、股东会或全 │ │ │ ┃
┃更注册资│ │》; │ │体合伙人作出的变更决议; │ │ │ ┃
┃本和出资│ │3、《保险经纪机构 │ │(3)新增自然人股东或合伙 │ │ │ ┃
┃额、变更│ │管理规定》。 │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新增非│ │ │ ┃
┃股东或合│ │ │ │自然人股东的加盖单位财务印│ │ │ ┃
┃伙人、变│ │ │ │章的最近3年财务报表、营业 │ │ │ ┃
┃更股权结│ │ │ │执照副本复印件; │ │ │ ┃
┃构或出资│ │ │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 │ │ │ ┃
┃比例、变│ │ │ │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 │ ┃
┃更组织形│ │ │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合 │ │ │ ┃
┃式、分立│ │ │ │伙协议; │ │ │ ┃
┃或合并。│ │ │ │(6)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出资 │ │ │ ┃
┃) │ │ │ │额的,应当提交已经在报纸上│ │ │ ┃
┃ │ │ │ │至少公告三次的证明; │ │ │ ┃
┃ │ │ │ │(7)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 │ │ │ ┃
┃ │ │ │ │其他材料。 │ │ │ ┃
┃ │ │ │ │2、变更股东或合伙人、变更 │ │ │ ┃
┃ │ │ │ │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应提 │ │ │ ┃
┃ │ │ │ │交: │ │ │ ┃
┃ │ │ │ │(1)《保险经纪机构变更事 │ │ │ ┃
┃ │ │ │ │项申请表》; │ │ │ ┃
┃ │ │ │ │(2)股东大会、股东会或全 │ │ │ ┃
┃ │ │ │ │体合伙人作出的决议;(3) │ │ │ ┃
┃ │ │ │ │转让协议书; │ │ │ ┃
┃ │ │ │ │(4)新增自然人股东的身份 │ │ │ ┃
┃ │ │ │ │证明复印件,新增非自然人股│ │ │ ┃
┃ │ │ │ │东的加盖单位财务印章的最近│ │ │ ┃
┃ │ │ │ │3年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副本 │ │ │ ┃
┃ │ │ │ │复印件; │ │ │ ┃
┃ │ │ │ │(5)修改后的章程或合伙协 │ │ │ ┃
┃ │ │ │ │议; │ │ │ ┃
┃ │ │ │ │(6)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 │ │ │ ┃
┃ │ │ │ │其他材料。 │ │ │ ┃
┃ │ │ │ │3、变更组织形式,应提交: │ │ │ ┃
┃ │ │ │ │(1)《保险经纪机构变更事 │ │ │ ┃
┃ │ │ │ │项申请表》; │ │ │ ┃
┃ │ │ │ │(2)股东大会、股东会或全 │ │ │ ┃
┃ │ │ │ │体合伙人作出的决议; │ │ │ ┃
┃ │ │ │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 │ │ │ ┃
┃ │ │ │ │合伙协议; │ │ │ ┃
┃ │ │ │ │(4)实施方案; │ │ │ ┃
┃ │ │ │ │(5)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 │ │ │ ┃
┃ │ │ │ │其他材料。 │ │ │ ┃
┃ │ │ │ │4、因合并、分立新设立保险 │ │ │ ┃
┃ │ │ │ │经纪机构的,按照保险经纪机│ │ │ ┃
┃ │ │ │ │构的设立提交申请材料。 │ │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 ┃
┠────┼────┼─────────┼──────┼─────────────┼───────────┼───────────┼─────────┨
┃9、保险 │中国保监│1、《中华人民共和 │保险公估机构│1、变更注册资本或出资额应 │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变更事项涉及许可证┃
┃公估机构│会 │国保险法》; │ │提交: │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章的│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记载内容的,应当换┃
┃重大事项│ │2、《国务院对确需 │ │(1)《保险公估机构变更事 │规定。 │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领许可证。 ┃
┃变更审批│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项申请表》; │ │定。 │ ┃
┃(包括变│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股东大会、股东会或全 │ │ │ ┃
┃更注册资│ │》; │ │体合伙人作出的变更决议; │ │ │ ┃
┃本或出资│ │3、《保险公估机构 │ │(3)新增自然人股东或合伙 │ │ │ ┃
┃额、变更│ │管理规定》。 │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新增非│ │ │ ┃
┃组织形式│ │ │ │自然人股东的加盖单位财务印│ │ │ ┃
┃、分立或│ │ │ │章的最近3年财务报表、营业 │ │ │ ┃
┃合并。)│ │ │ │执照副本复印件; │ │ │ ┃
┃ │ │ │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 │ │ │ ┃
┃ │ │ │ │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 │ ┃
┃ │ │ │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合 │ │ │ ┃
┃ │ │ │ │伙协议; │ │ │ ┃
┃ │ │ │ │(6)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 │ │ │ ┃
┃ │ │ │ │材料。 │ │ │ ┃
┃ │ │ │ │ │ │ │ ┃
┃ │ │ │ │2、变更组织形式,应提交: │ │ │ ┃
┃ │ │ │ │(1)《保险公估机构变更事 │ │ │ ┃
┃ │ │ │ │项申请表》; │ │ │ ┃
┃ │ │ │ │(2)股东大会、股东会或全 │ │ │ ┃
┃ │ │ │ │体合伙人决议; │ │ │ ┃
┃ │ │ │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 │ │ │ ┃
┃ │ │ │ │合伙协议; │ │ │ ┃
┃ │ │ │ │(4)实施方案; │ │ │ ┃
┃ │ │ │ │(5)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 │ │ │ ┃
┃ │ │ │ │其他材料。 │ │ │ ┃
┃ │ │ │ │3、因合并、分立新设立保险 │ │ │ ┃
┃ │ │ │ │公估机构的,按照保险公估机│ │ │ ┃
┃ │ │ │ │构的设立提交申请材料。 │ │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 ┃
┠────┼────┼─────────┼──────┼─────────────┼───────────┼───────────┼─────────┨
┃10、保险│所在地保│1、《中华人民共和 │保险代理机构│1、《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 │1、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
┃代理机构│监局 │国保险法》; │ │人员申请表》。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 │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 ┃
┃高级管理│ │2、《国务院对确需 │ │2、董事会或全体合伙人的决 │学历; │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
┃人员任职│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议。 │(2)取得《保险代理从 │ │ ┃
┃资格核准│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 │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 ┃
┃ │ │》; │ │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 │(3)从事金融保险或其 │ │ ┃
┃ │ │3、《保险代理机构 │ │4、《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 │他经济工作3年以上; │ │ ┃
┃ │ │管理规定》。 │ │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相关│(4)具有从事企业管理 │ │ ┃
┃ │ │ │ │工作的证明材料。 │工作1年以上任职经历; │ │ ┃
┃ │ │ │ │5、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 │(5)品行良好; │ │ ┃
┃ │ │ │ │情形之一的,不得隐瞒,应提│(6)具有从事企业管理 │ │ ┃
┃ │ │ │ │交材料如实说明: │工作5年以上任职经历的 │ │ ┃
┃ │ │ │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 │人员,可不受第(2)项 │ │ ┃
┃ │ │ │ │罚; │的限制。 │ │ ┃
┃ │ │ │ │(2)曾接受过司法机关、纪 │ │ │ ┃
┃ │ │ │ │检或监察部门审查; │2、拟任人不得有下列情 │ │ ┃
┃ │ │ │ │(3)曾因从业违法违规行为 │形: │ │ ┃
┃ │ │ │ │被金融监管机构实施行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 │ ┃
┃ │ │ │ │政处罚; │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
┃ │ │ │ │(4)曾受到过保险行业组织 │(2)曾因犯有贪污、贿 │ │ ┃
┃ │ │ │ │处分; │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 ┃
┃ │ │ │ │(5)曾存在故意不履行数额 │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 │ ┃
┃ │ │ │ │较大的到期债务等不诚信行 │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 │ ┃
┃ │ │ │ │为; │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 │ │ ┃
┃ │ │ │ │(6)曾被雇佣单位辞退、开 │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 ┃
┃ │ │ │ │除、解除职务及其他处分; │满未逾5年; │ │ ┃
┃ │ │ │ │(7)曾对重大工作失误或经 │(3)担任被吊销营业执 │ │ ┃
┃ │ │ │ │济案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照或者因经营不善破产清│ │ ┃
┃ │ │ │ │导责任。 │算的公司、企业的高级管│ │ ┃
┃ │ │ │ │(8)申请时仍在保险公司或 │理人员,并对被吊销营业│ │ ┃
┃ │ │ │ │者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中工作。│执照或者破产负有个人责│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任或者直接领导责任的,│ │ ┃
┃ │ │ │ │ │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 │ ┃
┃ │ │ │ │ │业执照或者破产清算完结│ │ ┃
┃ │ │ │ │ │之日起未逾3年; │ │ ┃
┃ │ │ │ │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 │ │ ┃
┃ │ │ │ │ │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 ┃
┃ │ │ │ │ │(5)曾被金融监管机构 │ │ ┃
┃ │ │ │ │ │决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 │ ┃
┃ │ │ │ │ │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 │ ┃
┃ │ │ │ │ │务,该期限未届满; │ │ ┃
┃ │ │ │ │ │(6)正在接受司法机 │ │ ┃
┃ │ │ │ │ │关、纪检或监察部门或者│ │ ┃
┃ │ │ │ │ │中国保监会调查; │ │ ┃
┃ │ │ │ │ │(7)中国保监会规定不 │ │ ┃
┃ │ │ │ │ │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 ┃
┃ │ │ │ │ │其他情形。 │ │ ┃
┠────┼────┼─────────┼──────┼─────────────┼───────────┼───────────┼─────────┨
┃11、保险│所在地保│1、《中华人民共和 │保险经纪机构│1、《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 │1、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 │ ┃
┃经纪机构│监局 │国保险法》; │ │人员申请表》;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 │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
┃高级管理│ │2、《国务院对确需 │ │2、董事会或全体合伙人决 │学历; │(1)由所在地保监局受 │ ┃
┃人员任职│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议; │(2)取得《保险经纪从 │理申请,由中国保监会核│ ┃
┃资格核准│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 │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准。 │ ┃
┃ │ │》; │ │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 │(3)从事金融保险或其 │(2)自受理申请之日 │ ┃
┃ │ │3、《保险经纪机构 │ │4、《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 │他经济工作3年以上; │起,所在地保监局在20个│ ┃
┃ │ │管理规定》。 │ │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相关│(4)具有从事企业管理 │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向中│ ┃
┃ │ │ │ │工作的证明材料; │工作1年以上任职经历; │国保监会报送初审意见和│ ┃
┃ │ │ │ │5、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 │(5)品行良好; │全部申请材料。中国保监│ ┃
┃ │ │ │ │情形之一的,不得隐瞒,应提│(6)具有从事企业管理 │会自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 ┃
┃ │ │ │ │交材料如实说明: │工作5年以上任职经历的 │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 ┃
┃ │ │ │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 │人员,可不受第(2)项 │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
┃ │ │ │ │罚; │的限制。 │2、保险经纪机构分支机 │ ┃
┃ │ │ │ │(2)曾接受过司法机关、纪 │2、拟任人不得有下列情 │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 │ │ │ │检或监察部门审查; │形: │由所在地保监局核准。 │ ┃
┃ │ │ │ │(3)曾因从业违法违规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所在地保监局自受理申请│ ┃
┃ │ │ │ │被金融监管机构实施行 │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 ┃
┃ │ │ │ │政处罚; │人; │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 ┃
┃ │ │ │ │(4)曾受到过保险行业组织 │(2)曾因犯有贪污、贿 │决定。 │ ┃
┃ │ │ │ │处分; │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 ┃
┃ │ │ │ │(5)曾存在故意不履行数额 │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 │ ┃
┃ │ │ │ │较大的到期债务等不诚信行 │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 │ ┃
┃ │ │ │ │为; │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 │ │ ┃
┃ │ │ │ │(6)曾被雇佣单位辞退、开 │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 ┃
┃ │ │ │ │除、解除职务及其他处分; │满未逾5年; │ │ ┃
┃ │ │ │ │(7)曾对重大工作失误或经 │(3)担任被吊销营业执 │ │ ┃
┃ │ │ │ │济案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照的或因经营不善破产清│ │ ┃
┃ │ │ │ │导责任。 │算的公司、企业的高级管│ │ ┃
┃ │ │ │ │(8)申请时仍在保险公司或 │理人员,并对被吊销营业│ │ ┃
┃ │ │ │ │者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中工作。│执照或者破产负有个人责│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自│ │ ┃
┃ │ │ │ │ │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 ┃
┃ │ │ │ │ │执照或者破产清算完结之│ │ ┃
┃ │ │ │ │ │日起未逾3年; │ │ ┃
┃ │ │ │ │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 │ │ ┃
┃ │ │ │ │ │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 ┃
┃ │ │ │ │ │(5)曾被金融监管机构 │ │ ┃
┃ │ │ │ │ │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在│ │ ┃
┃ │ │ │ │ │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 │ ┃
┃ │ │ │ │ │务,该期限未届满; │ │ ┃
┃ │ │ │ │ │(6)正在接受司法机 │ │ ┃
┃ │ │ │ │ │关、纪检或监察部门或者│ │ ┃
┃ │ │ │ │ │中国保监会审查; │ │ ┃
┃ │ │ │ │ │(7)中国保监会规定不 │ │ ┃
┃ │ │ │ │ │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 ┃
┃ │ │ │ │ │其他情形。 │ │ ┃
┠────┼────┼─────────┼──────┼─────────────┼───────────┼───────────┼─────────┨
┃12、保险│所在地保│1、《中华人民共和 │保险公估机构│1、《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 │1、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 │ ┃
┃公估机构│监局 │国保险法》; │ │人员申请表》;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 │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
┃高级管理│ │2、《国务院对确需 │ │2、董事会或全体合伙人决 │学历; │(1)由所在地保监局受 │ ┃
┃人员任职│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议; │(2)取得《保险公估从 │理申请,由中国保监会核│ ┃
┃资格 │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 │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准。 │ ┃
┃核准 │ │》; │ │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 │(3)从事金融保险或其 │(2)自受理申请之日 │ ┃
┃ │ │3、《保险公估机构 │ │4、《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 │他经济工作3年以上; │起,所在地保监局在20个│ ┃
┃ │ │管理规定》。 │ │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相关│(4)具有从事企业管理 │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向中│ ┃
┃ │ │ │ │工作的证明材料; │工作1年以上任职经历; │国保监会报送初审意见和│ ┃
┃ │ │ │ │5、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 │(5)品行良好; │全部申请材料。中国保监│ ┃
┃ │ │ │ │情形之一的,不得隐瞒,应提│(6)具有从事企业管理 │会自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 ┃
┃ │ │ │ │交材料如实说明: │工作5年以上任职经历的 │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 ┃
┃ │ │ │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 │人员,可不受第(2)项 │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
┃ │ │ │ │罚; │的限制。 │2、保险公估机构分支机 │ ┃
┃ │ │ │ │(2)曾接受过司法机关、纪 │2、拟任人不得有下列情 │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 │ │ │ │检或监察部门审查; │形: │由所在地保监局核准。 │ ┃
┃ │ │ │ │(3)曾因从业违法违规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所在地保监局自受理申请│ ┃
┃ │ │ │ │被金融监管机构实施行政处 │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 ┃
┃ │ │ │ │罚; │(2)曾因犯有贪污、贿 │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 ┃
┃ │ │ │ │(4)曾受到过保险行业组织 │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决定。 │ ┃
┃ │ │ │ │处分; │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 │ ┃
┃ │ │ │ │(5)曾存在故意不履行数额 │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 │ ┃
┃ │ │ │ │较大的到期债务等不诚信行 │满未逾5年,或者 │ │ ┃
┃ │ │ │ │为;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 ┃
┃ │ │ │ │(6)曾被雇佣单位辞退、开 │执行期满未逾5年; │ │ ┃
┃ │ │ │ │除、解除职务及其他处分; │(3)担任被吊销营业执 │ │ ┃
┃ │ │ │ │(7)曾对重大工作失误或经 │照的或因经营不善破产清│ │ ┃
┃ │ │ │ │济案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算的公司、企业的高级管│ │ ┃
┃ │ │ │ │导责任; │理人员,并对被吊销营业│ │ ┃
┃ │ │ │ │(8)申请时仍在保险公司或 │执照或者破产负有个人责│ │ ┃
┃ │ │ │ │者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中工作。│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自│ │ ┃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 ┃
┃ │ │ │ │ │执照或者破产清算完结之│ │ ┃
┃ │ │ │ │ │日起未逾3年; │ │ ┃
┃ │ │ │ │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 │ │ ┃
┃ │ │ │ │ │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 ┃
┃ │ │ │ │ │(5)曾被金融监管机构 │ │ ┃
┃ │ │ │ │ │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在│ │ ┃
┃ │ │ │ │ │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 │ ┃
┃ │ │ │ │ │务,该期限未届满; │ │ ┃
┃ │ │ │ │ │(6)正在接受司法机 │ │ ┃
┃ │ │ │ │ │关、纪检或监察部门或者│ │ ┃
┃ │ │ │ │ │中国保监会审查; │ │ ┃
┃ │ │ │ │ │(7)中国保监会规定不 │ │ ┃
┃ │ │ │ │ │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 ┃
┃ │ │ │ │ │其他情形。 │ │ ┃
┠────┼────┼─────────┼──────┼─────────────┼───────────┼───────────┼─────────┨
┃13、保险│所在地的│1、《中华人民共和 │申请保险代理│报名参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1、取得保险代理从业基 │所在地保监局自考试成绩│1、参加保险代理从 ┃
┃代理从业│保监局 │国保险法》; │从业资格的人│本资格考试,应提交下列材 │本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业基本资格考试的人┃
┃人员资格│ │2、《国务院对确需 │员 │料: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 │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核准 │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1)《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 │程度; │书面决定。予以核准的,│的,考试成绩无效,┃
┃ │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本资格考试报名表》; │(2)参加保险代理从业 │以向申请人颁发《保险代│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 │ │》; │ │(2)身份证明复印件; │基本资格考试,成绩合 │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 │: ┃
┃ │ │3、《保险代理机构 │ │(3)学历证书复印件; │格; │书》的形式作出书面决 │(1)提供虚假材料 ┃
┃ │ │管理规定》。 │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定。 │,骗取报名; ┃
┃ │ │ │ │色照片三张。 │力; │ │(2)由他人顶替参 ┃
┃ │ │ │ │ │(4)品行良好,适合从 │ │加考试; ┃
┃ │ │ │ │ │事保险代理工作。 │ │(3)违反考场纪律 ┃
┃ │ │ │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
┃ │ │ │ │ │不能颁发《保险代理从业│ │(4)有其他作弊行 ┃
┃ │ │ │ │ │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 │为。 ┃
┃ │ │ │ │ │(1)被判处刑罚,执行 │ │2、《保险代理从业 ┃
┃ │ │ │ │ │期满未逾5年; │ │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 │ │ │ │ │(2)因欺诈等不诚信行 │ │遗失的,提交挂失证┃
┃ │ │ │ │ │为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 │ │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
┃ │ │ │ │ │(3)金融监管机构宣布 │ │请补发。 ┃
┃ │ │ │ │ │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 │3、资格证书的换发 ┃
┃ │ │ │ │ │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
┃ │ │ │ │ │ │ │关规定执行。 ┃
┃ │ │ │ │ │ │ │4、所在地保监局可 ┃
┃ │ │ │ │ │ │ │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
┃ │ │ │ │ │ │ │况组织实施考试。 ┃
┠────┼────┼─────────┼──────┼─────────────┼───────────┼───────────┼─────────┨
┃14、保险│所在地的│1、《中华人民共和 │申请保险经纪│报名参加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1、取得保险经纪从业基 │所在地保监局自考试成绩│1、参加保险经纪从 ┃
┃经纪从业│保监局 │国保险法》; │从业资格的人│本资格考试,应提交下列材 │本资格条件: │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业基本资格考试的人┃
┃人员资格│ │2、《国务院对确需 │员 │料: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核准 │ │保留的行政审批 │ │(1)《保险经纪从业人员 │程度; │书面 │的,考试成绩 ┃
┃ │ │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基本资格考试报名表》; │(2)参加保险经纪从业 │决定。予以核准的,以向│无效,2年内不得参 ┃
┃ │ │决定》; │ │(2)身份证明复印件; │基本资格考试,成绩合 │申请人颁发《保险经纪从│加考试: ┃
┃ │ │3、《保险经纪机构 │ │(3)学历证书复印件; │格; │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1)提供虚假材料 ┃
┃ │ │管理规定》。 │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形式作出书面决定。 │,骗取报名; ┃
┃ │ │ │ │色照片三张。 │力; │ │(2)由他人顶替参 ┃
┃ │ │ │ │ │(4)品行良好,适合从 │ │加考试; ┃
┃ │ │ │ │ │事保险经纪工作。 │ │(3)违反考场纪律 ┃
┃ │ │ │ │ │ │ │; ┃
┃ │ │ │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4)有其他作弊行 ┃
┃ │ │ │ │ │不能颁发《保险经纪从业│ │为。 ┃
┃ │ │ │ │ │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 │2、《保险经纪从业 ┃
┃ │ │ │ │ │(1)被判处刑罚,执行 │ │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 │ │ │ │ │期满未逾5年; │ │遗失的,提交挂失证┃
┃ │ │ │ │ │(2)因欺诈等不诚信行 │ │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
┃ │ │ │ │ │为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 │ │请补发。 ┃
┃ │ │ │ │ │(3)金融监管机构宣布 │ │3、资格证书的换发 ┃
┃ │ │ │ │ │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
┃ │ │ │ │ │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 │关规定执行。 ┃
┃ │ │ │ │ │ │ │4、所在地保监局可 ┃
┃ │ │ │ │ │ │ │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
┃ │ │ │ │ │ │ │况组织实施考试。 ┃
┠────┼────┼─────────┼──────┼─────────────┼───────────┼───────────┼─────────┨
┃15、保险│所在地的│1、《中华人民共和 │申请保险公估│报名参加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1、取得保险公估从业基 │所在地保监局自考试成绩│1、参加保险公估从 ┃
┃公估从业│保监局 │国保险法》; │从业资格的人│本资格考试,应提交下列材 │本资格条件: │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业基本资格考试的人┃
┃人员资格│ │2、《国务院对确需 │员 │料: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核准 │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 │程度; │书面决定。予以核准的,│的,考试成绩无效,┃
┃ │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本资格考试报名表》; │(2)参加保险公估从业 │以向申请人颁发《保险公│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 │ │》; │ │(2)身份证明复印件; │基本资格考试,成绩合 │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 │: ┃
┃ │ │3、《保险公估机构 │ │(3)学历证书复印件; │格; │书》的形式作出书面决 │(1)提供虚假材料 ┃
┃ │ │管理规定》。 │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定。 │,骗取报名; ┃
┃ │ │ │ │色照片三张。 │力; │ │(2)由他人顶替参 ┃
┃ │ │ │ │ │(4)品行良好,适合从 │ │加考试; ┃
┃ │ │ │ │ │事保险公估工作。 │ │(3)违反考场纪律 ┃
┃ │ │ │ │ │ │ │; ┃
┃ │ │ │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4)有其他作弊行 ┃
┃ │ │ │ │ │不能颁发《保险公估从业│ │为。 ┃
┃ │ │ │ │ │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 │2、《保险公估从业 ┃
┃ │ │ │ │ │(1)被判处刑罚,执行 │ │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 │ │ │ │ │期满未逾5年; │ │遗失的,提交挂失证┃
┃ │ │ │ │ │(2)因欺诈等不诚信行 │ │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
┃ │ │ │ │ │为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 │ │请补发。 ┃
┃ │ │ │ │ │(3)金融监管机构宣布 │ │3、资格证书的换发 ┃
┃ │ │ │ │ │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
┃ │ │ │ │ │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 │关规定执行。 ┃
┃ │ │ │ │ │ │ │4、所在地保监局可 ┃
┃ │ │ │ │ │ │ │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
┃ │ │ │ │ │ │ │况组织实施考试。 ┃
┠────┼────┼─────────┼──────┼─────────────┼───────────┼───────────┼─────────┨
┃16、保险│所在地保│1、《中华人民共和 │拟从事兼业代│1、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材 │1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 │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保险兼业代理 ┃
┃兼业代理│监局 │国保险法》; │理业务的机构│料; │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许可证》有效期为3 ┃
┃资格核准│ │2、《国务院关于第 │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2、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 │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年。 ┃
┃ │ │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 │件; │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 │2、《保险兼业代理 ┃
┃ │ │审批项目的决定》;│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业务来源。 │ │许可证》内容由于保┃
┃ │ │3、《保险兼业代理 │ │件;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 │险兼业代理人名 ┃
┃ │ │管理暂行办法》。 │ │4、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 │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 │ │称或主营范围变更而┃
┃ │ │ │ │电脑数据盘; │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 │需变更的,应在3个 ┃
┃ │ │ │ │5、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保 │件。 │ │月内向中国保监会办┃
┃ │ │ │ │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 │ │理变更事宜。 ┃
┃ │ │ │ │6、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 │ │ │3、保险兼业代理人 ┃
┃ │ │ │ │他材料。 │ │ │因方式合并或撤销、┃
┃ │ │ │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解散等事宜而不再具┃
┃ │ │ │ │ │ │ │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 │ │ │ │ │ │ │的,应在1个月内交 ┃
┃ │ │ │ │ │ │ │回《保险兼业代理许┃
┃ │ │ │ │ │ │ │可证》。 ┃
┠────┼────┼─────────┼──────┼─────────────┼───────────┼───────────┼─────────┨
┃17、保险│所在地保│1、《中华人民共和 │保险代理机构│1、保险代理机构因减少注册 │保证金除保险代理机构减│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
┃代理机构│监局 │国保险法》; │ │资本或者出资额申请动用保证│少注册资本、出资额,以│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 ┃
┃动用营业│ │2、《国务院对确需 │ │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及解散、被依法撤销、破│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
┃保证金审│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下列材料: │产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 │ │ ┃
┃批 │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申请书; │外,不得动用。 │ │ ┃
┃ │ │》; │ │(2)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 │ │ │ ┃
┃ │ │3、《保险代理机构 │ │全体合伙人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 │ ┃
┃ │ │管理规定》。 │ │或者出资额事项的决议; │ │ │ ┃
┃ │ │ │ │(3)有关减少注册资本或者 │ │ │ ┃
┃ │ │ │ │出资额的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 │ │ ┃
┃ │ │ │ │料。 │ │ │ ┃
┃ │ │ │ │2、保险代理机构因解散、被 │ │ │ ┃
┃ │ │ │ │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 │ ┃
┃ │ │ │ │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由清│ │ │ ┃
┃ │ │ │ │算组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 │ │ ┃
┃ │ │ │ │料: │ │ │ ┃
┃ │ │ │ │(1)申请书; │ │ │ ┃
┃ │ │ │ │(2)清算方案; │ │ │ ┃
┃ │ │ │ │(3)被代理保险公司出具的 │ │ │ ┃
┃ │ │ │ │收回各种单证等材料的证明;│ │ │ ┃
┃ │ │ │ │(4)许可证原件。 │ │ │ ┃
┃ │ │ │ │保险代理机构解散的,还应当│ │ │ ┃
┃ │ │ │ │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全│ │ │ ┃
┃ │ │ │ │体合伙人关于解散、清算事项│ │ │ ┃
┃ │ │ │ │的决议;保险代理机构被依法│ │ │ ┃
┃ │ │ │ │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 ┃
┃ │ │ │ │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 │ │ │ ┃
┠────┼────┼─────────┼──────┼─────────────┼───────────┼───────────┼─────────┨
┃18、保险│中国保监│1、《中华人民共和 │保险经纪机构│1、保险经纪机构因减少注册 │保证金除保险经纪机构减│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 ┃
┃经纪机构│会 │国保险法》; │ │资本或者出资额申请动用保证│少注册资本、出资额,以│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 ┃
┃动用营业│ │2、《国务院对确需 │ │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及解散、被依法撤销、破│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 ┃
┃保证金审│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下列材料: │产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 │定。 │ ┃
┃批 │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申请书; │外,不得动用。 │ │ ┃
┃ │ │》; │ │(2)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 │ │ │ ┃
┃ │ │3、《保险经纪机构 │ │全体合伙人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 │ ┃
┃ │ │管理规定》。 │ │或者出资额事项的决议; │ │ │ ┃
┃ │ │ │ │(3)有关减少注册资本或者 │ │ │ ┃
┃ │ │ │ │出资额的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 │ │ ┃
┃ │ │ │ │料。 │ │ │ ┃
┃ │ │ │ │2、保险经纪机构因解散、被 │ │ │ ┃
┃ │ │ │ │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 │ ┃
┃ │ │ │ │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由清│ │ │ ┃
┃ │ │ │ │算组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 │ │ ┃
┃ │ │ │ │料: │ │ │ ┃
┃ │ │ │ │(1)申请书; │ │ │ ┃
┃ │ │ │ │(2)清算方案; │ │ │ ┃
┃ │ │ │ │(3)许可证原件。 │ │ │ ┃
┃ │ │ │ │保险经纪机构解散的,还应当│ │ │ ┃
┃ │ │ │ │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全│ │ │ ┃
┃ │ │ │ │体合伙人关于解散、清算事项│ │ │ ┃
┃ │ │ │ │的决议;保险经纪机构被依法│ │ │ ┃
┃ │ │ │ │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 ┃
┃ │ │ │ │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 │ │ │ ┃
┠────┼────┼─────────┼──────┼─────────────┼───────────┼───────────┼─────────┨
┃19、保险│中国保监│1、《中华人民共和 │保险公估机构│1、保险公估机构因减少注册 │保证金除保险公估机构减│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 ┃
┃公估机构│会 │国保险法》; │ │资本或者出资额申请动用保证│少注册资本、出资额,以│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 ┃
┃动用营业│ │2、《国务院对确需 │ │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及解散、被依法撤销、破│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 ┃
┃保证金审│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下列材料: │产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 │定。 │ ┃
┃批 │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申请书; │外,不得动用。 │ │ ┃
┃ │ │》; │ │(2)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 │ │ │ ┃
┃ │ │3、《保险公估机构 │ │全体合伙人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 │ ┃
┃ │ │管理规定》。 │ │或者出资额事项的决议; │ │ │ ┃
┃ │ │ │ │(3)有关减少注册资本或者 │ │ │ ┃
┃ │ │ │ │出资额的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 │ │ ┃
┃ │ │ │ │料。 │ │ │ ┃
┃ │ │ │ │2、保险公估机构因解散、被 │ │ │ ┃
┃ │ │ │ │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 │ ┃
┃ │ │ │ │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由清│ │ │ ┃
┃ │ │ │ │算组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 │ │ ┃
┃ │ │ │ │料: │ │ │ ┃
┃ │ │ │ │(1)申请书; │ │ │ ┃
┃ │ │ │ │(2)清算方案; │ │ │ ┃
┃ │ │ │ │(3)许可证原件。 │ │ │ ┃
┃ │ │ │ │保险公估机构解散的,还应当│ │ │ ┃
┃ │ │ │ │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全│ │ │ ┃
┃ │ │ │ │体合伙人关于解散、清算事项│ │ │ ┃
┃ │ │ │ │的决议;保险公估机构被依法│ │ │ ┃
┃ │ │ │ │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 ┃
┃ │ │ │ │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 │ │ │ ┃
┠────┼────┼─────────┼──────┼─────────────┼───────────┼───────────┼─────────┨
┃20、外资│1、中国 │1、《中华人民共和 │1、外资保险 │(具体内容待定) │(具体内容待定) │中国保监会或者保监局自│(具体内容待定) ┃
┃保险代理│保监会受│国保险法》; │代理机构的设│ │ │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 ┃
┃机构及其│理外资保│2、《国务院对确需 │立由拟设立代│ │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 ┃
┃分支机构│险代理机│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理机构的境外│ │ │准的书面决定。 │ ┃
┃的设立审│构的设立│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外资保险代理│ │ │ │ ┃
┃批 │申请; │》; │公司或者中国│ │ │ │ ┃
┃ │2、所在 │3、《保险代理机构 │保监会规定的│ │ │ │ ┃
┃ │地保监局│管理规定》。 │其他申请人提│ │ │ │ ┃
┃ │受理外资│注:有关规定正在制│出申请; │ │ │ │ ┃
┃ │保险代理│定中。 │2、外资保险 │ │ │ │ ┃
┃ │机构分支│ │代理机构分支│ │ │ │ ┃
┃ │机构的设│ │机构的设立由│ │ │ │ ┃
┃ │立申请。│ │拟设立分支机│ │ │ │ ┃
┃ │ │ │构的外资保险│ │ │ │ ┃
┃ │ │ │代理机构提出│ │ │ │ ┃
┃ │ │ │申请。 │ │ │ │ ┃
┠────┼────┼─────────┼──────┼─────────────┼───────────┼───────────┼─────────┨
┃21、外资│中国保监│1、《中华人民共和 │1、设立外资 │(参照中资) │1、申请设立外资保险经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1、按照我国入世承 ┃
┃保险经纪│会 │国保险法》; │保险经纪公司│ │纪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诺,外资保险经纪公┃
┃公司及其│ │2、《中华人民共和 │由拟设立经纪│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司的设立在加入时必┃
┃分支机构│ │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公司的外国保│ │(1)经营保险业务30年 │定。 │须采取合资形式,外┃
┃的设立审│ │条例》; │险经纪公司提│ │以上; │ │方股份≤50%;加入 ┃
┃批 │ │3、《中华人民共和 │出申请; │ │(2)在中国境内已经设 │ │后3年内,外方股份 ┃
┃ │ │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2、设立外资 │ │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 │≤51%;加入后5年内┃
┃ │ │条例实施细则》; │保险经纪公司│ │(3)加入时,其资产超 │ │,可成立全资外资子┃
┃ │ │4、《关于印发我国 │分支机构,由│ │过5亿美元;加入后1年 │ │公司; ┃
┃ │ │加入WTO法律文件有 │拟设立分支机│ │内,超过4亿美元;加入 │ │2、其余参照中资。 ┃
┃ │ │关保险业内容的通知│构的外资保险│ │后2年内,超过3亿美元;│ │ ┃
┃ │ │》; │经纪公司提出│ │加入后4年内,超过2亿美│ │ ┃
┃ │ │5、《国务院对确需 │申请。 │ │元。 │ │ ┃
┃ │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 │(4)所在国家或者地区 │ │ ┃
┃ │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 │ ┃
┃ │ │》; │ │ │并且该外国保险公司已经│ │ ┃
┃ │ │6、《保险经纪公司 │ │ │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 │ ┃
┃ │ │管理规定》; │ │ │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 │ ┃
┃ │ │7、《关于保险中介 │ │ │(5)符合所在国家或者 │ │ ┃
┃ │ │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有│ │ │地区偿付能力标准; │ │ ┃
┃ │ │关事项的通知》。 │ │ │(6)所在国家或者地区 │ │ ┃
┃ │ │ │ │ │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 │ │ ┃
┃ │ │ │ │ │请; │ │ ┃
┃ │ │ │ │ │(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 │ │ ┃
┃ │ │ │ │ │其他审慎性条件。 │ │ ┃
┃ │ │ │ │ │2、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申 │ │ ┃
┃ │ │ │ │ │请设立分支机构,参照中│ │ ┃
┃ │ │ │ │ │资。 │ │ ┃
┠────┼────┼─────────┼──────┼─────────────┼───────────┼───────────┼─────────┨
┃22、外资│中国保监│1、《中华人民共和 │(待定) │(具体内容待定) │(具体内容待定)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具体内容待定) ┃
┃保险公估│会 │国保险法》; │ │ │ │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 ┃
┃机构及其│ │2、《国务院对确需 │ │ │ │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 ┃
┃分支机构│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 │ │定。 │ ┃
┃的设立审│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 ┃
┃批 │ │》; │ │ │ │ │ ┃
┃ │ │3、《保险公估机构 │ │ │ │ │ ┃
┃ │ │管理规定》。 │ │ │ │ │ ┃
┃ │ │注:有关规定正在制│ │ │ │ │ ┃
┃ │ │定中。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