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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37号--公布国家储备糖竞卖具体事项

商务部公告
(2004年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36号公告要求,决定对部分在库国家储备糖(以下简称“国储糖”)以竞卖形式投放市场。现将竞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卖的组织管理
  (一)竞卖管理工作由商务部负责。
  (二)竞卖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商中心”)承担。
  (三)竞卖通过华商中心电子网络系统公开进行。
  (四)竞卖的供货方为华商中心。
  二、竞卖的时间、地点和数量
  (一)竞卖时间为2004年7—10月每月中旬,具体时间为:2004年7月13—15日、2004年8月17—19日、2004年9月14—16日和2004年10月12—13日的9点—17点。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另行通知。竞卖总量为白砂糖53.6万吨。每期竞卖数量为7、8、9月各竞卖15万吨,10月竞卖8.6万吨。
  (二)竞卖地点为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
  三、竞卖底价
  竞卖底价为2800元/吨。在竞卖过程中,如市场糖价下跌到竞卖底价以下,即暂停国储糖竞卖。
  四、竞卖的品质要求
  本次竞卖的白砂糖,由华商中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各库点入库批次进行品质检测,标明等级竞卖,检测结果将在竞卖信息栏公布。检测费用列入竞卖成本,经财政部驻有关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后统算盈亏。
  竞买的白砂糖,符合国家标准《GB317-1998白砂糖》贰级及其以上等级的,竞买方可以将竞买的白砂糖上市销售。质量达不到国标贰级标准的,竞买方必须将竞买的白砂糖回炉加工后方可上市销售。
  五、竞卖交易方式
  (一)竞卖交易按国储糖竞卖交易规则执行。竞卖数量为每份300吨,但各库点剩余数量不足600吨的,视同一份竞卖,价款按实际数量和竞卖单价结算。
  (二)竞卖交易会员须确认身份。具有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资格的会员,如参加本期竞卖,请于2004年7月8日17时前报名,经华商中心确认,报商务部备案。会员身份确认后,需要配备相关设备、软件和具备上网条件,方可参加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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