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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387号——防止疯牛病传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387号)


  牛海绵状脑病(英文缩写为BSE,俗称疯牛病)在我国被列为一类动物疫病。为防止该病的传入和发生,农业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加强对疯牛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定期对诊断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和图书等大众传媒宣传疯牛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禁止从发生疯牛病的23个国家进口牛及其产品(包括可能传播疯牛病的饲料产品和生物制品)。
  三、1992年6月11日发布《关于禁止用反刍动物源性饲料饲喂反刍动物的通知》,禁止用反刍动物源饲料包括骨粉、肉骨粉等饲喂反刍动物。2001年3月1日发布《关于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和使用动物饲料的通知》再次重审这一规定。
  四、2001年以来,农业部根据OIE(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有关标准,在全国实施疯牛病监测计划,开展对疯牛病的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重点对1990年以来所有进口牛(包括胚胎及其后代)进行全面追踪调查,并将这类牛群作为重点牛群长期追踪监控。到目前为止,共检测牛脑组织达7267头份,样品数量超过OIE规定的最低检测数量要求。经检测,所有送检样品均为疯牛病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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