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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36号--投放国家储备糖有关事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告
(2004年第36号)


  本榨季全国食糖生产基本结束,全国食糖产量1005万吨,比上榨季减少近60万吨,供求存在缺口。按照国务院对食糖总量平衡和市场调控的批示精神,为满足国内食糖市场需要,决定投放国家储备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投放原则。国家储备糖投放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以稳定市场、保证供应为目的。在投放过程中,如市场糖价下跌到竞卖底价以下,国家即暂停储备糖投放。
  二、投放方式。国家储备糖通过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电子网络系统公开竞卖投放。
  三、投放数量、品种和时间。投放总量为53.6万吨白砂糖。投放时间为7—10月每月中旬,具体时间为:7月13—15日、8月17—19日、9月14—16日和10月12—13日。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另行通知。每期投放数量分别为7、8、9月各投放15万吨,10月投放8.6万吨。
  四、竞卖底价。本次国家储备糖竞卖底价为28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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