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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外来传染病传播媒介预警应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检查上一口岸卫生处理的结果;
  2.对上一口岸卫生处理不彻底的要立即采取进一步的卫生处理措施。
  三、重点区域联防联控
  (一)内蒙古、河北、北京局鼠疫联防组(简称华北三局鼠防组),建立出入境航空、铁路、公路鼠疫联防联控机制,制定鼠疫联防联控规划,加大鼠疫联防联控力度,完善鼠疫卫生检疫屏障,保障边境和海、陆、空交通运输安全,防止外来鼠疫传入北京,保护人体健康。开展口岸本底调查和鼠疫疫源地鼠类流行病学调查和血清学检测科学研究,开发引进检测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等先进方法和试剂,并及时向系统内口岸推广。
  (二)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局媒介联防组(简称渤海四局媒介组),建立媒介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媒介联防联控规划,加大媒介联防联控力度,完善外来媒介卫生检疫屏障,保障沿渤海21个国际海港卫生安全,防止外来媒介传入,保护人体健康。开展口岸媒介本底调查,加强船舶、集装箱、货物等携带外来媒介(重点是来自日本、韩国等国)的检查、检验、报告、通报、预警、应急工作,发挥其科研、技术壁垒等作用。
  (三)广东、广西、深圳、珠海、福建、厦门、云南、海南局热带病联防组(简称南方八局热带病组),建立热带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联防联控规划,加大热带病联防联控力度,完善外来热带病卫生检疫屏障,防止热带病传入,保护人体健康。继续做好登革热、疟疾等蚊媒传染病的口岸本底调查、流行病学调查、蚊媒携带登革热病毒和抗体检测、蚊媒传染病快速诊断试剂的研究。
  (四)东北、华北、西南、西北地区检验检疫机构,要根据当地口岸实际,开展外来传染病及其传播媒介联防联控工作。
  四、发挥国家和区域性实验室作用
  (一)总局《关于检验检疫实验室规划方案的实施意见》(国质检科[2003]366号)确定了卫生检疫专业6个有关媒介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内蒙古二连局、广西局鼠疫检测实验室;辽宁局、深圳局、北京局、江苏局媒介监测实验室。同时确定了26个媒介监测实验室为区域性实验室。各级实验室按其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二)河北、深圳等局与有关医学研究机构合作开展传入性媒介携带病原体的研究的同时,积极开发和引进虫媒传播西尼罗热、疟疾等传染病的检测方法和试剂,并及时向系统口岸局推广。
  (三)做好媒介携带病原体检测和科研工作。全国6个重点媒介监测实验室和有条件的媒介监测实验室尽快开展媒介携带病原体的研究,推动媒介监测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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