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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内设处室以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
 派出机构内设处室以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2004年4月1日 保监发[2004]25号)


各保监局: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内设处室及主要职责》已经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保监局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精心组织,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二、各保监局内部处室设置方案须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后实施。
  三、在实施过程中,各保监局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中国保监会。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内设处室及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监管局(简称保监局),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履行辖区内保险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引导和促进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职责
  保监局作为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
  (二)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章,制订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四)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五)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辖区内保险风险,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六)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八)负责管理有关的保险条款及费率;
  (九)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十)中国保监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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