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
派出机构内设处室以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2004年4月1日 保监发[2004]25号)
各保监局: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内设处室及主要职责》已经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保监局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精心组织,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二、各保监局内部处室设置方案须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后实施。
三、在实施过程中,各保监局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中国保监会。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内设处室及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监管局(简称保监局),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履行辖区内保险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引导和促进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职责
保监局作为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
(二)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章,制订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四)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五)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辖区内保险风险,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六)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八)负责管理有关的保险条款及费率;
(九)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十)中国保监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