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海关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所在海关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所在单位负责人做出处理决定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海关提供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和对海关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海关预算,由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经费。
第六十六条 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样式
2.《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样式
3.《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样式
4.《海关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样式
5.《延长海关行政许可审查期限通知书》样式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
海关许可( )号
____:
你(单位)关于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有下列第项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海关行政许可
(2)申请材料不齐全
(3)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的规定,
(具体告知事项)
特此告知。
(印)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海关许可( )号
____:
你(单位)关于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的规定,我关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序号为号。
(印)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