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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开展粮食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开展粮食行业食品安全信用
 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粮协[2004]037号 2004年6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粮食行业协会,各试点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部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局决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选定粮食行业作为试点行业,这对粮食行业深入开展“放心粮油工程”,提高企业信用,确保粮油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为此,我会制定了《粮食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1),并于5月16日在南京召开了试点工作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现将《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试点工作机构。经协会二届二次理事会研究决定,由“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作为粮食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粮食行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粮食经济学会、中国粮油学会、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粮食行业争议仲裁中心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法律工作人员组成。
  1、制度规范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粮油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为试点工作提供管理规范。组长:宋丹丕
  2、系统建设组。主要负责建设粮油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帮助企业实施产品安全信用规范,为信息查询、信用评价、信用披露和奖惩提供网络和技术支持。组长:秦红民
  3、宣传培训组。主要负责开展粮油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的舆论宣传和业务培训,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并提供人力支持。组长:唐炜
  二、开展培训。为搞好试点工作,将于7月份对试点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进行试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点企业须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现将试点企业调查表下发(见附件2),请各试点企业如实填报,一并将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于6月30日前以电子信箱、特快专递或传真反馈至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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