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4]9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请同意在华东船舶工业学院基础上筹建华东工程大学的函》(苏政函〔2002〕10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请同意正式建立江苏科技大学的请示》(苏教发〔2003〕192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关于同意筹建江苏科技大学的通知》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科技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江苏科技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7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