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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设置条件
  一、专业设置基本依据
  1、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适应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
  2、专业设置符合规模效益和布局合理的原则。
  3、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
  4、有健全的专业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制度以及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
  二、专业教学组织
  1、设置口腔医学技术系(口腔工艺技术系)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临床(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治疗技术和/或口腔工艺技术等教研室,相近课程可以合并组建教研室。
  2、系主任应具有高等职称和较高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3、教研室主任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和一定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实验室管理能力。
  三、专业师资配备
  1、专业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双师型”教师比例≥50%,其中本校教师≥80%。
  2、外聘专业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有正式聘任手续,并相对稳定。
  3、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含毕业实习生)之比为1:101:15。
  4、本专业专任教师至少配备高等专业技术职务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人。
  5、专业课教师每年应有3个月(可累计)的临床或专业实践时间。
  四、专业设施
  1、设置口腔修复实验室、修复工作间(用于包埋、热处理、喷砂、切割、打磨和铸造、焊接等;要有防尘排烟设施)、口腔临床实验室(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按生均计算,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功能相近的实验室可综合使用。
  2、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及模型见附表。
  3、有核心期刊六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挂图、标本、模型、视听教材。
  五、实践教学
  1、实践教学时数占教学计划总学时40%以上,专业课的实验开出率,应达到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90%以上。
  2、有相对固定的县级以上实习单位,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成率应达90%以上,并有出科考试。
  3、实习单位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各科室均有带教教师。带教老师应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或中级师以上技术职称。
  4、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实习管理组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主要实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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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规 格     │单位│最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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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体式牙科治疗设备含内置进口│CS2000标准型      │ 台│   1 ┃
┃洁牙机一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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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技工打磨机       │直弯机头        │ 台│   40 ┃
┠──────────────┼────────────┼──┼────┨
┃电解抛光机         │            │ 台│   1 ┃
┠──────────────┼────────────┼──┼────┨
┃技工震荡器         │            │ 台│   1 ┃
┠──────────────┼────────────┼──┼────┨
┃高速切割机         │            │ 台│   1 ┃
┠──────────────┼────────────┼──┼────┨
┃琼脂融化器         │            │ 台│   1 ┃
┠──────────────┼────────────┼──┼────┨
┃技工切割打磨机       │            │ 台│   1 ┃
┠──────────────┼────────────┼──┼────┨
┃真空搅拌机         │            │ 台│   1 ┃
┠──────────────┼────────────┼──┼────┨
┃铸型挤出器         │            │ 台│   1 ┃
┠──────────────┼────────────┼──┼────┨
┃熔腊喷灯          │            │ 个│   2 ┃
┠──────────────┼────────────┼──┼────┨
┃茂福炉           │            │ 台│   1 ┃
┠──────────────┼────────────┼──┼────┨
┃多熔温高频铸造机      │            │ 台│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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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砂机           │            │ 台│   1 ┃
┠──────────────┼────────────┼──┼────┨
┃石膏修整机         │            │ 台│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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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清洗机        │            │ 台│   1 ┃
┠──────────────┼────────────┼──┼────┨
┃技工桌(带防火、空气压缩、 │            │ 台│   40 ┃
┃电源、吸尘)        │            │  │    ┃
┠──────────────┼────────────┼──┼────┨
┃舌侧模型修整机       │            │ 台│   1 ┃
┠──────────────┼────────────┼──┼────┨
┃触摸式面板烤瓷炉      │(03.050.001+03.005.200-│ 台│   2 ┃
┃              │240V)         │  │    ┃
┃              │300个程序(03.050.040) │  │    ┃
┃              │彩显(03.050.020)   │  │    ┃
┃              │加压器(03.050.010)  │  │    ┃
┃              │可接电脑/打印机     │  │    ┃
┃              │(03.050.0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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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模机           │            │ 台│   2 ┃
┠──────────────┼────────────┼──┼────┨
┃聚合槽           │            │ 台│   2 ┃
┠──────────────┼────────────┼──┼────┨
┃观测仪           │            │ 台│   2 ┃
┠──────────────┼────────────┼──┼────┨
┃笔式喷砂机         │            │ 台│   2 ┃
┠──────────────┼────────────┼──┼────┨
┃压塑机(带压力表)     │            │ 台│   3 ┃
┠──────────────┼────────────┼──┼────┨
┃桩钉机           │            │ 台│   2 ┃
┠──────────────┼────────────┼──┼────┨
┃测量显微镜         │            │ 台│   2 ┃
┠──────────────┼────────────┼──┼────┨
┃仿头模           │            │ 个│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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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中所列实验设备根据口腔治疗技术或口腔工艺技术专业方向不同可有所侧重。
  医疗美容技术专业设置条件
  一、专业设置基本依据
  1、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适应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
  2、专业设置符合规模效益和布局合理的原则。
  3、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
  4、有健全的专业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制度以及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
  二、专业教学组织
  1、设置医疗美容系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物理美容技术、美容护理、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中医美容、医学美学、美容心理学等教研室。
  2、系主任应具有高等职称和较高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3、教研室主任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和一定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实验室管理能力。
  三、专业师资配备
  1、专业教师应具有大专院校教师任职资格。
  2、专业课教师中,本校专、兼职教师不少于80%。
  3、外聘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丰富的临床或专业实践经验,有正式聘任手续,并相对稳定。
  4、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含毕业实习生)之比为1:151:20。
  5、以每年招收一个班为基数,各门课程的师资最低数量分别为:物理美容技术与美容护理2名、美容外科1名、美容皮肤科1名、中医美容1名。一个班以上按比例适当增加。
  6、专业课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不少于60%,高等职称者不少于15%。
  7、专业课教师的临床或专业实践时间每3年内应有9个月(可累计)
  四、专业设施
  1、设置多媒体综合示教室、皮肤护理实验室、基础护理实验室、物理美容治疗实验室、美容外科及护理实验室、中医美容实验室,各实验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并有相应的准备室、仪器室、维修室。功能相近的实验室可综合使用。
  2、专业课的主要实验设备见附表。
  3、专业课的实验开出率,应达到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学业时量的90%以上。
  4、有含核心期刊的五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挂图、视听教材。
  五、毕业实习
  1、有相对固定的县级以上实习单位。
  2、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成率应达90%以上,并严格出科考试。
  3、实习单位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各实习科室均有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应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和技(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4、学校有实习管理组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医疗美容专业主要实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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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规 格    │单位│最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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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治疗床          │          │ 张│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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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子喷雾器          │相互配套      │ 台│  20  ┃
┠───────────────┼──────────┼──┼────┨
┃文眉机            │需配眉笔      │ 台│  10  ┃
┠───────────────┼──────────┼──┼────┨
┃冷光源灯           │          │ 台│  20  ┃
┠───────────────┼──────────┼──┼────┨
┃文身机            │色料与针      │ 台│  5  ┃
┠───────────────┼──────────┼──┼────┨
┃多功能电离子治疗机      │          │ 台│  5  ┃
┠───────────────┼──────────┼──┼────┨
┃超声波导入机         │          │ 台│  10  ┃
┠───────────────┼──────────┼──┼────┨
┃人体经络穴位图谱       │          │ 套│  4  ┃
┠───────────────┼──────────┼──┼────┨
┃针刺用毫针          │          │ 套│  80  ┃
┠───────────────┼──────────┼──┼────┨
┃Q开关二 波段激光治疗仪    │          │ 台│  2  ┃
┠───────────────┼──────────┼──┼────┨
┃光子脱毛仪          │          │ 台│  2  ┃
┠───────────────┼──────────┼──┼────┨
┃光子嫩肤仪          │          │ 台│  2  ┃
┠───────────────┼──────────┼──┼────┨
┃化妆盒            │          │ 套│  40  ┃
┠───────────────┼──────────┼──┼────┨
┃相关美容治疗消耗性材料    │适量        │  │    ┃
┠───────────────┼──────────┼──┼────┨
┃微晶磨削机          │          │ 台│  5  ┃
┠───────────────┼──────────┼──┼────┨
┃液氮冷冻瓶          │需配治疗头与液氮  │ 套│  2  ┃
┠───────────────┼──────────┼──┼────┨
┃高频电治疗仪         │          │ 台│  2  ┃
┠───────────────┼──────────┼──┼────┨
┃超声波洁牙机         │          │ 台│  2  ┃
┠───────────────┼──────────┼──┼────┨
┃特定电磁波治疗器(TDP)    │          │ 台│  2  ┃
┗━━━━━━━━━━━━━━━┷━━━━━━━━━━┷━━┷━━━━┛

  卫生信息管理专业设置条件
  一、专业设置基本依据
  1、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适应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
  2、专业设置符合规模效益和布局合理的原则。
  3、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
  4、有健全的专业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制度以及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
  二、专业教学组织
  1、设置卫生信息管理系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数学、物理、预防医学、文献检索、计算机、卫生信息管理教研室,其它专业课程可以由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有关教研室承担。
  2、系主任应具有高等职称和较高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3、教研室主任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和一定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实验室管理能力。
  三、专业师资配备
  1、专业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
  2、专业课教师中,本校教师不少于80%。
  3、外聘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有正式聘任手续,并相对稳定。
  4、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含毕业实习生)之比为1:25。
  5、本专业专任教师至少配备高等专业技术职务2人,每门主要专业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2人。
  四、专业设施
  1、设有物理实验室、计算机软件实验室、计算机组成与接口实验室、计算机网络实验室、情报检索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并有相应的准备室。
  2、每生配备计算机一台。
  3、有含核心期刊的五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挂图、视听教材。
  五、实践教学
  1、实践教学时数应占教学计划总时数40%以上,实验实训开出率应在90%以上。
  2、有相对固定的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卫生行政机构作为实习基地。
  3、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成率应达90%以上,并撰写毕业实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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