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双边合作:中尼两国已签署投资保护协定,建立了双边经贸联委会机制。我国西藏地区同尼泊尔自1962年开始进行边境贸易。2002年,我向尼泊尔出口纺织服装类商品3202万美元。
4.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根据印度和尼泊尔达成的双边协议,尼泊尔可免税出口商品到印度。
(二)推荐投资行业
1.纺织业:兴建集纺纱、编织和成品制作于一体的综合性纺织品厂。
2.服装制造业:采用“两头在外”方式,进口原材料在尼泊尔加工羊绒制品并出口到欧、美、日、印等国。
三、泰国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政府对纺织业支持力度大,对进口原料及有关化学原料制订了优惠税率。投资促进委员会(BOI)(8)(注:(8)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是该国负责投资的主管部门,详见其官方网站:http://www.boi.go.th)负责税收、关税、用地等方面优惠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公布给予奖励投资的行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全国划分成三个投资区,享受不同的项目和税收优惠待遇。在第三区的企业可免缴机械进口税,免缴所得税8年,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进口原料可免进口税5年。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纺织业已形成上、中、下游产业及集散业务网络。纺织业队伍108万人,平均每小时工资约1.18美元。
3.双边合作:中泰签有《中泰两国政府关于促进保护投资的协定》,成立了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联合委员会。2003年我对泰针织服装出口约5,900万美元。我在泰已投资设立三家纺织服装企业,生产单色、彩色棉纱、家纺制品以及聚丙烯长纤维等。
4.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世界贸易组织、东盟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东盟工业互补计划、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发展三角区、湄公河计划。
(二)推荐投资的行业
1.纺织业:生产天然纤维纱或人造纤维纱、纺纱,生产布料、纺织品漂染、印刷及修饰。
2.服装制造业:成衣及成衣部件
3.关联产业:家用纺织品、地毯
四、越南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越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纺织服装业,尤其鼓励投资各种纱丝类、工业专用布料、高级布料和辅料生产。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部,外资主管部门为计划投资部,投资法规有《越南外国投资法》及《越南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9)(注:(9)《越南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详见中国驻越南使馆经商参处网站介绍,网址为:http://vn.mofcom.gov.cn),在该行业投资,政府会在地租、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