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的通知

  一、使用后立即用流动水彻底清洗,除去血液、粘液等残留物质,并擦干。
  二、将擦干后的内镜置于多酶洗液中浸泡,时间按使用说明。
  三、彻底清洗内镜各部件,管腔应当用高压水枪彻底冲洗,可拆卸部分必须拆开清洗,并用超声清洗器清洗5~10分钟。
  四、器械的轴节部、弯曲部、管腔内用软毛刷彻底刷洗,刷洗时注意避免划伤镜面。
  第三十条 硬式内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适于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或者内镜部件应当采用压力蒸汽灭菌,注意按内镜说明书要求选择温度和时间。
  二、环氧乙烷灭菌方法适于各种内镜及附件的灭菌。
  三、不能采用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及附件可以使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10小时灭菌。
  四、达到消毒要求的硬式内镜,如喉镜、阴道镜等,可采用煮沸消毒20分钟的方法。
  五、用消毒液进行消毒、灭菌时,有轴节的器械应当充分打开轴节,带管腔的器械腔内应充分注入消毒液。
  六、采用其它消毒剂、消毒器械必须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具体操作方法按使用说明。
  第三十一条 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的硬式内镜,消毒后应当用流动水冲洗干净,再用无菌纱布擦干。
  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的硬式内镜,灭菌后应当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再用无菌纱布擦干。
  第三十二条 灭菌后的内镜及附件应当按照无菌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第五章 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第三十三条 消毒剂浓度必须每日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保证消毒效果。
  消毒剂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
  第三十四条 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灭菌后的内镜应当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灭菌后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第三十五条 内镜的消毒效果监测采用以下方法:
  (一)采样方法:监测采样部位为内镜的内腔面。用无菌注射器抽取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缓冲液,从待检内镜活检口注入,用15ml无菌试管从活检出口收集,及时送检,2小时内检测。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