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2004年4月2日 国办发[2004]27号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清史纂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切实做好清史纂修的组织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清史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
  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副组长:周和平(文化部副部长)
      袁贵仁(教育部副部长)
      朱佳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张少春(财政部部长助理)
  成 员:雒树刚(中宣部副部长)
      金冲及(中央文献研究室常务副主任)
      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