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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失效]

  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说明:
  1.此表统计本辖区内每一家保险公司每个季度末的持证情况,并按持证率从高到低排序。EXCEL表样请从中国保监会网站下载(http://www.citc.gov.cn/download/index.asp)。
  2.为了统计的方便,合计数被设定在EXCEL表格中的第5行。
  3.本EXCEL表格中,各单元格所对应的列号与行号不得改变。如营销员人数合计数为C5单元格,持证人数合计数为D5单元格。但各保监局可根据本辖区内保险公司数量自行增减第5行以下的行数。
  4.持证率=持证人数/营销员人数×100%。
  5.持证率百分比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95.77%),其他数据精确到人。
  报送方式为:先以电子邮件方式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内通过内网将EXCEL表格和分析报告发送至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收件人:卢京晶;然后将软盘及正式报表和报告以特快专递方式(信封上注明“营销员持证报表”字样)报送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通讯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内大街410号,邮编:100034。

  附件3

各地区保险营销员持证情况调查表格式

表3—1____________地区保险营销员持证情况年度对比表

(2001年末~2003年末)



  保监局(印章)                     填表日期:

┌────┬───────────────────────────────────┐
│    │             持证情况                  │
│    ├──────────┬────────────┬───────────┤
│公司名称│  营销员人数   │    持证人数    │    持证率%   │
│    ├──┬───┬───┼───┬────┬───┼───┬───┬───┤
│    │2003│ 2002│ 2001│ 2003│ 2002 │ 2001│ 2003│ 2002│ 2001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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