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研究提出输配电价的调整机制,并设计相应的电价调控和风险防范机制,解决输配电价变动对销售电价的影响问题;
9、研究提出对输配电价管理权限、程序及方式,方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销售电价
1、研究制定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并随输配电价同步调整的机制及具体操作办法;
2、研究简化、归并现行销售电价分类、减少交叉补贴、逐步实行按用电特性分类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步骤;
3、研究建立电价调节平衡帐户、平抑市场竞价风险、保持销售电价相对稳定的具体办法;
4、研究进一步扩大两部制电价、峰谷电价、丰枯电价等科学电价制度的执行范围、加大力度的政策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预评估;探索实行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及其它需求侧管理措施的具体办法。
三、组织形式
我委负责改革试点的统一领导、组织和统筹协调工作。
华东地区输配电价、销售电价改革试点工作由华东区域电网公司牵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省(市)物价局、电力公司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
广东省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及输、配电价格分开改革试点工作由广东省物价局牵头,组织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省电力公司及有关部门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
研究工作可采用课题研究、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
四、时间进度安排
2004年3月份我委价格司主持召开改革试点启动会议,正式启动试点研究工作;华东、广东按会议要求分别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时间表开展工作;6月份召开会议,交流研究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8月份向我委价格司提交初步研究成果及试点实施草案,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10月正式提交试点实施方案,经论证通过后,力争年底开始模拟运行;根据模拟情况,2005年适时进入试运行。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指派1名分管领导和1-2名具体分管同志参与此项改革试点工作,负责本单位承担的研究和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并指定专职联络员;请上述两个牵头单位于4月底前将改革试点工作小组领导、成员名单、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和研究提纲报我委价格司。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