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胶新铁路货物临管运价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胶新铁路货物临管运价的批复
(2004年4月9日 发改价格[2004]633号)
铁道部:
你部《关于胶新铁路实行运营临管运价的意见》(铁财函[2003]5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胶新铁路临管运营期间货物运输实行临管运价。货物临管运价统一核定为每吨公里0.10元,并允许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决定实行运价上下浮动,浮动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实行运价浮动,应当提前7天向社会公布,并报我委、你部及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