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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的通知

  放射源运输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包装容器和剂量进行检测,经环保部门核查后方可运输。
  八、闲置废弃放射源
  各省级环保部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闲置废弃放射源必须实施强制收贮,消除安全隐患。
  1.强制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工作可采取先收源、后办手续的方式,必要时请公安部门配合。
  2.不得因为收贮费用等问题拒绝收贮无主放射源和关闭、停产、特困企事业单位放射源,收贮费用可列入专项行动经费计划。
  九、阶段报告
  为及时、全面了解各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请各省及时总结有关情况,并在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结束后向总局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报告,各阶段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五。

附一:      卫生部门向环保部门移交材料清单



序号:

┏━━━━━━━━━━━━━━━━━━━━━━━━━━━━━━━━━━━━━━━━━━━┓
┃涉源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
┃许可范围:生产□ 销售□ 进口□ 使用□ 贮存□ 其它□               ┃
┃地址: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
┠──┬─────────────────────────┬──────────────┨
┃序号│         移 交 项 目         │    移 交 情 况     ┃
┠──┼─────────────────────────┼───────┬──────┨
┃  │                         │   有   │   无   ┃
┃  │                         │  (页数)  │  ()  ┃
┠──┼─────────────────────────┼───────┼──────┨
┃ 1 │许可证申请及审批文件               │       │      ┃
┠──┼─────────────────────────┼───────┼──────┨
┃ 2 │放射防护管理档案                 │       │      ┃
┠──┼─────────────────────────┼───────┼──────┨
┃ 3 │放射工作人员证发证档案              │       │      ┃
┠──┼─────────────────────────┼───────┼──────┨
┃ 4 │退役放射源注销通报单档案             │       │      ┃
┠──┼─────────────────────────┼───────┼──────┨
┃ 5 │放射源变更、转移、转让审批文件          │       │      ┃
┠──┼─────────────────────────┼───────┼──────┨
┃ 6 │准购批件档案                   │       │      ┃
┠──┼─────────────────────────┼───────┼──────┨
┃ 7 │辐射事故档案                   │       │      ┃
┠──┼─────────────────────────┼───────┼──────┨
┃ 8 │其他有关材料                   │       │      ┃
┠──┼─────────────────────────┼───────┼──────┨
┃  │                         │       │      ┃
┠──┴─────────────────────────┴───────┴──────┨
┃备注:                                        ┃
┗━━━━━━━━━━━━━━━━━━━━━━━━━━━━━━━━━━━━━━━━━━━┛

  本表一式二份,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单位各一份。
  卫生部门(盖章):   环保部门(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二:          放射源申报登记表



  申报登记代码: □□□□□□□□□□□□
  变更或申报年度: □□□□
  申报单位详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申报单位法人代码: □□□□□□□□-□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开业年份(N4):________年
  申报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区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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