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
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特函[2004]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风景名胜区、游乐园(场)的安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内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运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质监部门应选择游客较为集中、社会影响较大的国家风景名胜区、大型游乐园(场)等旅游景点,对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开展重点检查。同时,要督促使用单位在“五一旅游黄金周”前,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电梯等其他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本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在用设备是否在定检周期内;使用单位月检、周检、日检工作是否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订并经过演练。质监部门应督促重点旅游景点及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在“五一旅游黄金周”前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进一步熟练掌握救援方法,完善救援预案。质监部门应对使用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存在隐患、超期未检的,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无应急救援预案或预案未经过演练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应责令停止运营。
四、各级质监部门应当加强与当地“假日办”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假日办”报告,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五、各级质监部门要宣传客运索道和游乐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保证节日期间联络畅通;遇突发事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