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司法部公告第27号——准予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增设代表处
司法部公告
(第27号)
根据《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经司法部审核,准予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增设代表处。英文名称为:NG & SHUM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首席代表为:吴少鹏(NG SIU PANG)。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