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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意见的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意见的函
(安监管函字[2004]32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近日收到你会抄送的《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
)。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
根据《
安全生产法
》第
七十三条
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你会不宜就事故调查处理权限作出规定。
请对
《办法》
的有关内容进行妥善处理,并将结果函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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