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等13个企业221种车(机)型排放达标的通知
(环函[2004]65号)
各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厅),北京市等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施〈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环发〔2000〕227号)的要求,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等13个企业向我局提交了申报环保目录的申请及排放达标申报材料。经确认:
一、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的2种车型(轻型汽油车)符合以下标准:
1、GB18352.1-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
2、GB14761.5-93《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3、GB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一阶段限值
排放达标车型及排放控制装置型号见附件表1。
二、跃进汽车集团公司等8个企业的133种车型(轻型柴油车)符合以下标准:
1、GB18352.1-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
2、GB14761.6-9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3、GB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一阶段限值
排放达标车型及排放控制装置型号见附件表2。
三、广州摩托集团公司等4个企业的74种摩托车型符合以下标准:
1、GB 14622-2002《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2、GB 14621-2002《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 》
排放达标车型及排放控制装置型号见附件表3。
四、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的12种轻便摩托车型符合以下标准:
1、GB 18176-2002《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2、GB 14621-2002《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 》
排放达标车型及排放控制装置型号见附件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