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质检明发[200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最近,一些地方的公众聚集场所接连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贯彻国务院《
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第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通知。
一、以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强化法制基础,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近期召开的全国质量技术监督局长会议和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努力防止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快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长效机制,是巩固普查整治成果,实现安全监管到位的需要,也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治本之策。建立动态监管体系的核心是建设好两个网络,即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三、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
建立安全责任制,是确保履行安全监管职能的有效手段。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健全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执法检查制度、强制检验制度、事故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安全监察制度,建立以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为核心内容的安全监管责任制。要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认真完成职责范围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任务,确保定检率和检验工作质量,消除事故隐患。为提高应对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能力,最大可能地减小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和不利影响,各地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尽快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和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