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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炭生产情况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在此基础上,于3月下旬邀请部分增产幅度大的重点产煤省(区、市)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主管生产的负责人,作重点调查汇报,综合分析判断2003年煤炭生产水平和2004煤炭生产发展趋势。必要时组织若干小组赴有关省(区、市)和国有重点煤矿做专题调研。
  四、重点汇报安排
  初步确定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11个省(区、市)经济运行主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开滦集团、峰峰矿业集团、大同煤矿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阳泉矿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呼煤集团、霍林河煤业集团、平庄煤业集团、铁法煤业集团、阜新矿业集团、辽源矿务局、双鸭山矿业集团、鸡西矿业集团、淮南矿业集团、兖矿集团、新汶矿业集团、枣庄矿业集团、江西省煤炭集团、平顶山煤业集团、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永城煤电集团、铜川矿务局、宁夏煤业集团等27个重点煤矿企业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参加重点汇报。汇报的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煤炭产量指标是煤炭经济运行分析的基本数据,也是监测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基础数据。调查核实2003年煤炭生产水平,预测掌握2004年煤炭生产趋势,是搞好经济运行调控与调节,实现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需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省(区、市)经济运行主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予以重视,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研究部署,迅速通知落实到所属各产煤市(地区)和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各地区、各有关企业要有专人负责,要以高度负责、求真务实的精神,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调查工作,对敷衍塞责、简单应付、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失实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和电话: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贾复生(010—68535525)、张勇(010-68535524)。
  邮箱地址:zhangyong@sdpc.gov.cn,czq7122@vip.sina.com。
  附件:一、2003年原煤产量统计和2004年预测表(略)
     二、2003年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构成分析表(略)
     三、2003年原煤产量实际变化和2004年预测变化因素分析表(略)
     四、国有煤矿原煤生产能力增减情况统计表(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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