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搞好组织、引导和服务
开展种子打假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是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农业部决定今年3月为全国种子执法宣传月,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这一中心任务,加大种子市场整顿和执法力度,把专项整治活动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种子管理机构,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认真进行。要强化对种子企业的引导和服务,加强行业自律,近期由中国种子协会倡议50强种子企业向社会承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子。各地有关部门要宣传支持优秀守法经营企业,营造优良的市场环境,搞好优良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和推广工作,向农民推荐主要作物的主导品种,服务和引导农民使用优良品种,保证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附件二: 2004年净化农药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04年,全国净化农药市场专项行动以强化农药产品质量抽检、规范农药产品标签标识和监督执行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的规定为重点,在全国选择重点地区、安排重点活动、查处重点案件,全面深入开展农药打假行动,对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公开曝光。
一、组织开展春季农药标签专项检查
农药标签是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正确经营和合理使用农药的重要技术信息,是生产安全农产品的保证。长期以来,农药市场产品标签问题突出,2003年28个省按农业部要求共抽查标签12076个,合格率是53.7%。虽然合格率较2002年提高了12.7个百分点,但总体水平偏低。农业部计划于2004年春季在全国组织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治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规定的农药标签内容,重点检查农药批发市场和主要农药经营店(点)。对发现有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的,要责令停止经营。对随意使用未经批准的商品名称或假冒他人商品名称的;未标明农药混剂批准名称或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的(部分农药品种暂无中文通用名称的除外);随意扩大在明令禁用作物或非适宜作物上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产品未明确标识的;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等情节严重或继续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的,要依法查处。
(二)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会同有关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厂家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一是要求企业提供所有已登记农药产品的使用标签。二是检查库存农药产品的标签内容。三是对各厂家已停产的农药产品登记造册。四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
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在3-5月份开展,届时农业部将组织检查组,对各省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不力、问题较多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二、组织开展农药质量抽查、市场检查和大要案查处
(一)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农药市场特点,在用药高峰期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于7月底和12月底上报有关情况。抽样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
(二)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农药的行为。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制度是重要的农药市场准入制度。各地农业、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继续完善农药打假举报制度,对发现无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而生产农药的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