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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2003年度会计报表[金融类]》的通知[失效]

  16、“长期信托存款”、“应付转租赁租金”、“应付债券”等项目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填列,银行不填此类科目。
  17、存入长期保证金:反映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开展业务而向客户收取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质押款项。
  18、集体资本:反映本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及由非法人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集体法人企业(单位)投入形成的资本金不在本项目反映。
  19、一般准备:指从事存货款业务的金融企业按一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准备。该项目由执行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填报,尚未执行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填此项目。
  20、一般风险准备: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一般风险准备。
  21、信托赔偿准备:指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赔偿信托业务损失的风险准备。该项目由执行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填报,尚未执行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填此项目。
  (四)本表有关项目之间的关系
  表内公式:1行=(2+3+4+5+6+7+8+10+11+13+14-16+17+18-20+21+22+23+24+25-26+27+28+29+3O+31+32+33+34+36+37)行;8行≥9行;11行≥12行;14行≥15行;18行≥l9行:34行≥35行;38行=(39+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5-56+57-58-59+60+61-62+63+64+65+66)行;39行≥40行:52行≥(53+54)行:67行≥68行;7O行≥71行;73行=(1+38+67-69+70-72)行;74行=(75+76+77+78+79+80+81+82+83+85+86+87+88+89+90+9l+92+93+94+95+96+97+98+99+1OO+101+102+103+104)行;83行≥84行;105行=(106+1O7+108+109+11O+111+112+113+114+115)行;117行=(118+125+126+128+129+130+131+132+133)行;118行=(119+120+121+123+124)行;121行≥122行;126行≥l27行;146行=(74+105+116+117)行;73行=146行。
  四、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会年金02表)
  (一)本表主要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本年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形成及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二)编制方法
  本表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合并形成。依据2003年末会计决算资料及有关明细账分析填列。
  (三)有关指标解释
  1、自营证券差价收入、证券发行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租赁收益等项目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填列,银行不填此类科目。
  2、投资收益:反映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3、收回已核销的呆账:反映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1]127号)的有关规定,收回已核销的呆账未超过本金的部分。
  4、手续费支出:反映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各项业务支付的手续费。
  5、投资损失:反映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外投资发生的损失。
  6、计提呆账准备:反映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1]12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的风险程度计提的呆账准备,以及当已计提的呆账准备的资产价值回升时或资产风险减少时,相应减少的呆账准备。本栏由尚未执行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填报,执行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填此项目。
  7、卖出回购证券支出、自营证券跌价损失等项目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填列,银行不填此类科目。
  8、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反映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本年度发生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如为调整以前年度损失,在该项目中以“-”号填列)。
  9、“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扣除资产损失后的利润总额”,由执行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填报,尚未执行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填此项目。
  10、少数股东损益:反映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子公司净利润中属于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部分。
  11、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仅由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金融企业填报。
  12、不良资产处置损失专项准备:本科目仅由工、农、中、建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填列。
  13、证券公司的“盈余公积转入”和“一般风险准备转入”分别对应填到“可供分配利润”项下的“盈余公积补亏”和“其他”项中;“可供分配利润”项下的“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由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填报。
  14、“提取一般准备”、“提取信托赔偿准备”由执行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填报,尚未执行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填此类项目。
  (四)本表有关项目之间的关系
  1、表内公式:1行=(2+3+10+11+12+13+14+15+16+17)行;17行≥18行;3行≥(4+5+6+7+8+9)行;19行=(20+28+34+35+36+37+38+39+40)行;20行=(21+22+23+24+25+26) 行;26行≥27行;28行≥(29+30+31+32+33)行;40行≥41行;46行=(1-19-42)行;42行=(43+44+45)行;52行=(46+48+49+50-51)行;54行=(52-53)行;58行=(54-55-56+57)行;61行=(58+59-60)行;72行=(61+62+63-65-67-68-69-70-71)行;63行≥64行;65行≥66行。
  2、表间公式:59行=01表132行年初数;72行=01表132行年末数。
  五、国有资产总量及保值增值情况表(会年金附01表)
  (一)本表主要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年初、年末占用的国有资产总量,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国有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
  (二)编报要求
  企业应对该表的编制情况进行专项说明,逐项披露国有权益增减变动因素;同时应将相应凭证资料依次编号装订,作为附件随《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一并上报。
  (三)编制方法
  本表应依据当年各有关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及其明细账户和有关账户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本年发生额等分析编制。各项客观因素按实际影响国有权益的数额填列。
  (四)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各栏指标的填列
  本表各栏反映企业国有资本及国有资本享有的权益数额。具体包括各级政府或有权代表政府的部门、机构投入企业形成的国家资本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入企业形成的国有法人资本及其享有的权益数。
  其中:国家资本及其享有的权益应单独列示,在国有权益的“国家享有”各栏中除包括国家资本应享有的权益外,还应包括国家专项拨款、各项基金转入、土地估价入账、税收返还或专项减免、国家拨付流动资本等政策因素形成的国家独享权益数额。
  2、各行主要指标解释
  (1)上年年末国有权益总量:反映企业上年年末属于国有的各项权益之和。其中调整增加和减少额应分别列示并在编报说明中注明原因。
  (2)年初、年末国有权益总量:指年初、年末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有实收资本及其享有的权益。属于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元投资主体性质的企业,“4、6、8”栏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列:
  4栏=(资本公积-国有独享部分)×(国有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国有独享部分。
  6栏=(盈余公积-国有独享部分)×(国有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国有独享部分。
  8栏=(未分配利润-国有独享部分)×(国有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国有独享部分。
  (3)国家、国有单位直接或追加投资:反映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本年投资设立企业或对原企业追加投入所增加的国家资本;国有企、事业单位本年投资设立企业或对原企业增加投入所增加的国有法人资本。
  (4)无偿划入、无偿划出:分别反映企业当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他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入、划出本企业(单位)而造成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增加、减少的数额。
  (5)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增加、减少:分别反映企业当年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重估或评估(包括对土地的评估)而造成国有资本公积增加、减少的数额。
  (6)清产核资增加、减少:分别反映企业当年按规定程序进行
  清产核资后,经财政部门批复而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
  (7)产权界定增加、减少:分别反映企业因产权界定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
  (8)资本(股票)溢价:反映由于资本(股票)溢价而影响国有权益增减变动的数额。
  (9)接受捐赠:反映企业当年接受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资产而增加的国有资本公积。
  (10)债权转股权:反映企业按国家规定,将银行债权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而增加的国有实收资本。
  (11)因发生潜亏而虚增:反映企业由于应提未提、应摊未摊等原因造成国有权益虚增的数额。
  (12)税收返还:反映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等而增加的国有权益。
  (13)补充流动资本:反映根据财政部财工字[1995]1号文件规定,对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上交所得税的15%返还给企业,用于弥补、企业流动资本而增加的国有资本公积。
  (14)消化以前年度潜亏而减少:反映企业用当期利润来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挂账而造成国有未分配利润减少的数额。
  (15)非客观因素增加、减少:反映企业因经营活动以及未确认投资损失、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而造成的本年国有权益的增加或者减少。如企业正常提取的盈余公积或因盈利而增加的未分配利润等事项。
  (16)权益间调账增加、减少:本行只反映企业因内部调账造成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增加或减少数,不涉及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增减。例如企业本年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等事项。
  (17)年初、年末国有资产总量:反映企业年初、年末国有权益和其他国有资金的合计数。
  (五)本表有关项目之间的关系
  1、表内公式:1栏=(2+4+6+8+l0)栏;2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绝对值≥9栏绝对值;4行=(1+2-3)行;5行=(6+7+8+9+10+11+12+13+14+15+16+17+18+19)行;19行1栏=30行1栏;20行=(21+22+23+24+25+26+27+28+29+30)行;31行=(4+5-20)行;35行=(31+33)行;34行=(4+32)行。
  2、表间公式:4行2栏=01表(119行+122行)年初数;4行3栏=01表119行年初数:31行2栏=01表(119行+122行)年末数;31行3栏=01表119行年末数;4行1栏=会年金01表[(119行+122行)/118行×117行]年初数(合理性);4行4栏=会年金01表[(119行+122行)/118行×125行]年初数(合理性);4行6栏=会年金01表[(119行+122行)/118行×126行]年初数(合理性);4行8栏=会年金01表[(119行+122行)/118行×132行]年初数(合理性);31行1栏=会年金01表[(119行+122行)/118行×117行]年末数(合理性);31行4栏=会年金01表[(119行+122行)/118行×125行年末数(合理性);31行6栏=会年金01表[(119行+122行)/118行×126行]年末数(合理性);31行8栏=会年金01表[(119行+122行)/118行×132行]年末数(合理性)。
  六、机构人员及主要指标表(会年金附02表)
  (一)本表主要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2003年度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人员、工资、表内、外应收利息及税利解缴等情况。
  (二)编制方法
  根据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本年有关会计明细账及统计资料等逐项分析编制。
  (三)有关指标解释
  1、县级(或四级)以上机构户数:反映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年末县级以上(含县级)户数情况,由总行或总公司填列。
  (1)实行总行(总公司)一级法人体制的银行、公司按所属级次分别填列县级。其所附属的其他经济实体户数按具有独立垓算的法人机构分别填列到相应的级次中。
  (2)其他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按所属级次分别填列县级以上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机构户数,县级以下机构作为县级统计。
  (3)境外机构户数单独统计,比照境内统计到县级支行、分公司。
  2、营业网点个数:反映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下设的有独立营业场所和较完整核算系统的营业机构个数。
  3、职工人数:
  (1)年未从业人员人数:反映年夫在本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其中:代办人员人数单独列示。
  (2)年末职工人数:反映年末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等。
  (3)全年平均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全年12个月职工人数的平均值。
  (4)年末离退休人数:反映年末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数。
  (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反映年末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
  (6)参加医疗保险职工人数:反映年末已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
  (7)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反映年末已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
  4、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反映本年实际发放的全部正式及临时人员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其中:代办人员工资总额单独列示。
  5、表内应收利息:反映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当期损益中反映的当期应收取而未收到的利息。
  (1)年初未收:根据表内应收利息账户年初余额填列。
  (2)本年增加:反映本年按期计提的应收利息。
  (3)本年减少:反映本年表内应收利息减少情况。“本年收回”和“本年应收利息冲减”应分别单独填列。其中:“本年应收利息冲减”是指本年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后仍未收回的,冲减原已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时,表内应收利息相应的减少额。
  (4)年末未收:根据表内应收利息账户年末余额填列。
  6、表外应收利息:反映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在当期损益反映并纳入表外核算的应收取而未收到的利息。
  (1)年初未收:根据表外应收利息账户年初余额填列。
  (2)本年增加:反映本年按期计提的表外应收利息。
  (3)本年减少:反映本年表外应收利息减少情况。“本年收回”和“本年核销”应分别单独填列。
  (4)年末未收:根据表外应收利息账户年末余额填列。
  7、应上交国家税金总额:反映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本年按规定应上交国家的各项税金总额,具体包括营业税及附加、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在成本中列支的各种税金等。
  8、实际上交国家税金总额:反映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本年实际上交给国家的各项税金总额。
  9、不良资产总额:反映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年末不良资产情况。不良资产包括不良贷款、不良投资和不良拆借资金,其中:不良贷款是指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口径确定的次级、可疑、损失贷款;对于不良投资和不良拆借资金,企业应依据风险程度,参照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划分和确定。
  10、主要财务指标: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企业不需填报。
  资本积累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其中:平均净资产=(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 )/2。
  (3)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其中:平均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
  (4)不良资产比率=(年末不良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x100%。
  (四)本表有关项目之间的关系
  1、表内公式:1行=(2+3+4+5+6)行;9行≥10行;11行=(12+13+14+15+16+17)行;23行≥24行;29行=(26+27-28)行;34行=(31+32-33)行;39行=(36+37-38)行;46行=(41+42-43)行;43≥(44+45)行;53行=(48+49-5O)行;5O≥(51+52)行。
  2、表间公式:41行=01表15行年初数;46行=01表15行年末数;57行≥附04表(20+21+22)行。
  七、固定资产情况表(会年金附03表)
  (一)本表主要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2003年度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年初、年末及增减变动等情况。
  (二)编制方法
  根据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本年有关会计明细账及统计资料等
  1、土地估价:根据清产核资土地估价实际入固定资产账的价值填列。
  2、房屋、建筑物:根据各类办公、营业及职工福利设施等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原价合计填列。其中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和职工住宅应单独列示。
  3、交通运输工具:反映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所购置的各种车辆。其中运钞车单独列示。
  4、本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反映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本年按规定实际计提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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