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该公司主张的出口销售以下调整项目,包括内陆运费-工厂/仓库至出口港、港口装卸费等相关费用、出口检验费、报关代理费和CIF价,调查机关进行了审查及实地核查,认定公司提供的资料和证据可信,并对调整项目和CIF价具有证明作用,因此调查机关决定接受公司报告的数据作为确定上述调整项目金额。
(二)价格比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考虑了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了比较。调查机关在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基础上,将各应诉公司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在出口国(地区)出厂价的基础上予以比较。在计算倾销幅度时,调查机关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和加权平均出口价格进行比较,得出倾销幅度。
对于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未提交答卷的公司的倾销幅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二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做出裁定。
(三)倾销幅度
经过计算,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分别为:
(一)日本公司
1.日本三井化学株式会社(MITSUI CHEMICALS,INC. JAPAN) 6%
2.其他日本公司 144%
(二)韩国公司
1.锦湖P&B化学株式会社(KUMHO P&B CHEMICALS, INC.) 5%
2.其他韩国公司 16%
(三)美国公司 36%
(四)台湾地区
1.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FORMOSA CHEMICALS&FIBRE CORPORATION) 3%
2.台湾信昌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Taiwan Prosperity Chemical Corporation) 5%
3.其他台湾地区公司(All OTHERS) 19%
五、累计评估的适当性
调查机关在考察了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不小于2%,其进口数量不低于中国大陆进口总量的3%,不属于可忽略不计;在中国大陆市场上被调查产品之间以及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大陆同类产品之间存在相互竞争关系,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被调查产品给中国大陆苯酚产业造成的损害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
六、中国大陆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
调查机关对中国大陆苯酚产业所受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调查结论如下:
(一)中国大陆苯酚的消费量。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苯酚的消费量呈持续大幅度的增长。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苯酚产品消费量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3.16%、19.9%、19.74%、47.39%,表明中国大陆对苯酚的需求量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有利于中国大陆苯酚产业的发展。
(二)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和占中国大陆市场份额。调查期内,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的苯酚数量和占中国大陆市场份额均呈上升趋势。
1、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呈上升趋势。据中国海关统计,调查期内,被诉国家(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的苯酚数量分别为6.37万吨、9.69万吨、20.53万吨和6.35万吨,2000年比1999年增长41.76%,2001年比2000年增长117.96%,2002年1-3月份比2001年同期增长97.42%。
2、被调查产品占中国大陆进口总量比重较大,并呈上升趋势。据中国海关统计,调查期内,从被诉国家(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苯酚的总数量,占同期中国大陆进口苯酚总量的86.38%、93.26%、95.99%和90.13%,2000年比1999年增加了6.88个百分点,2001年比2000年增加了2.73个百分点。
3、被调查产品占中国大陆市场份额较大,并呈上升趋势。据中国海关统计,调查期内,从被诉国家(地区)进口的苯酚占中国大陆市场份额为19.76%、23.36%、42.53%和41.50%,2000年比1999年增加3.6个百分点,2001年比2000年增加19.17个百分点。
(三)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据中国海关统计,调查期内,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苯酚的加权平均价格先升后降,并从2000年至2002年1-3月份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调查期内,被诉国家(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的苯酚加权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吨462.74美元、658.86美元、510.90美元和409.45美元。这种价格下降趋势在2001年表现得尤为明显,2001年1月被诉国家(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的苯酚加权平均价格为609.44美元/吨,到2001年12月已降到了436.38美元/吨,下降幅度达28.39%。2002年1-3月其加权平均价格比上年同期降幅达32.95%。被调查产品的价格下降对中国大陆同类产品的价格产生了明显的压制,受进口被调查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中国大陆产业同类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
(四)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大陆苯酚产业的影响。证据表明,调查期内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被调查产品大量低价向中国大陆出口,给中国大陆产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导致:
1、中国大陆苯酚产业同类产品生产能力增长受到压制。调查期内,中国大陆苯酚产业同类产品生产能力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76%、24.35%、7.13%和10.29%。其增长幅度除2000年略高于中国大陆苯酚消费量增长幅度外,其他年份均远低于中国大陆苯酚消费量增长幅度。
2、中国大陆苯酚产业同类产品产量呈下降趋势。1999年、2000年比上年同期增长1.16%、26.07%,2001年、2002年1-3月,比上年同期下降10.29%和2.94%。2001年在中国大陆苯酚消费量增长19.74%的情况下,苯酚产量比2000年下降了10.29%。2002年1-3月中国大陆苯酚消费量比2001年同期增长47.39%,而中国大陆苯酚产业同类产品产量却比2001年同期下降2.94%。
3、中国大陆苯酚产业同类产品销售量呈下降趋势。在中国大陆苯酚消费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中国大陆苯酚产业同类产品销量却出现下降趋势。2001年在中国大陆苯酚消费量增长19.74%的情况下,中国大陆苯酚产业同类产品销售量却比2000年下降9.99%。2002年1-3月在中国大陆消费量增长47.39%的情况下,中国大陆苯酚产业同类产品销售量却下降了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