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明确检查催办工作办理程序,做到有章可循。交有形建筑市场办公室承办的催查件,都要经过办公室登记、有形建筑市场领导批示、部门承办、核稿反馈的办理程序,做到催办件件件落实。
11、建立部门负责制。各部门都要强化检查催办意识,明确责任,按期完成本部门承办件的处理工作。
12、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对急、难事项的催办,由办公室牵头,召开有关承办单位协调会,促进贯彻执行。
13、建立检查催办工作的考核评比制度。每年年终总结全年工作时,评比考核检查催办工作,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对拖拉扯皮的要通报批评。
(六)有形建筑市场信息工作制度
1、信息报送制度。有形建筑市场办公室应派专人负责信息撰写和发送工作,及时准确地将有形建筑市场的重大事项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信息审核制度。有形建筑市场办公室对报送的信息,审核把关后再签发。重要信息材料须经领导审阅过目后,方可签发。
3、对领导批示信息的催办制度。有形建筑市场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办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上报。
4、积极组织信息稿件的撰写,及时反映本地区近期建设工程交易工作的动态。
(七)有形建筑市场公开承诺制度
1、公开事项:
(1)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2)工作流程、职责、责任人;
(3)工程信息、工作时限、招标公告、中标结果;
(4)综合收费标准和依据;
(5)对违法、违规的处理结果。
2、承诺:
(1)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2)能办的事即办,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结,急事急办、不拖拉、不推诿,确保及时、高效、无差错;
(3)廉洁自律,不谋私利,杜绝乱收费,自觉接受监督;
(4)投诉渠道顺畅,并认真接待处理,口头投诉的口头答复,书面投诉的书面答复,对有效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
3、承诺责任:
(1)凡有违公开事项及承诺的,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发现两次,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
(2)群众投诉工作人员违反公开事项及承诺,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对责任人给予作出检查、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罚款、下岗等处罚,直至辞退。
(八)有形建筑市场信访工作制度
1、本着化解矛盾、调解纠纷、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促进安定团结的原则,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敷衍。
2、建立信访工作登记簿,准确摘要信件基本内容及承办运转过程,做到来信件件有着落,办理过程有案可查。
3、坚持“及时、高效”的办理原则,凡有领导批示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信件,当日转出,责成承办单位限期办结。一般信件两日内转出,由承办单位函复来信人,不能分流的信件,由有形建筑市场负责人视情况处理。
4、遵守信访工作制度,保护来信人权益,对未经查实或虽已查实,但组织上未做结论的问题不得泄露。
5、树立实事求是、深入调研的工作作风,多方面听取意见,高质量办理来信及来访。
6、做好信访情况综合统计工作,每季度按期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九)有形建筑市场会计监督制度
有形建筑市场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1、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
(1)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本地区财政主管部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5)各单位内部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2、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3、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损毁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主管领导报告,请示做出处理。
4、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5、会计人员对下列财务行为,应当进行监督并加以制止和纠正:
(1)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
(2)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的财务收支;
(3)违反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
(4)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
6、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7、有形建筑市场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要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8、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十)有形建筑市场行风监督制度
有形建筑市场行风工作责任制
1、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有形建筑市场负责人或党建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形建筑市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驻场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2、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风建设的日常宣传教育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