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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200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200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数据分析,经与建设部协商,现将两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00     6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0     6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00     6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100     60
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50     90
        房地产经纪概论    150     90
        房地产经纪实务    150     9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15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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