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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航空煤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字[2003]9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航空煤油价格的通知
 (2003年11月8日 发改电字[2003]9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完善航空煤油价格接轨办法及价格调整的通知》(计电[2001]11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新加坡市场航空煤油价格变化情况,现决定适当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同时,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航空煤油实行优惠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67号)的有关规定,继续对航空煤油价格实行优惠。具体价格见附表。
  本通知自2003年11月12日起执行。
  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表

附表:       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表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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