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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对部分省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抽检情况的通报

  (三)测管分离工作还没有真正到位
  大部分城市对房产测绘经营业务与房屋面积管理分离的必要性、迫切性认识模糊,主观上不愿意实行测管分离。在实际运作中,大部分城市虽然成立了房产测绘法人经营实体,但仍为管理部门的内设机构,“测”没走上市场,“管”也没到位。
  (四)各管理信息系统之间尚未全面衔接,质量管理和纠错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但交易、登记、预售及权属档案等信息系统之间尚未做好衔接;有的地方市与市辖区之间信息系统没有接轨,各项数据无法共享。另外,由于重视不够,有的地方没有真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的地方虽有纠错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或没有坚持下来,半途而废。
  (五)权属登记的公示、公信和保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各城市普遍对档案查阅设置了较严格的限制,大多数城市房地产登记信息未实现公开查询,一般只允许司法部门及产权人查阅,相关当事人要了解某宗房地产的设定抵押、查封等情况比较困难,房屋权属登记应有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甚至出现了因登记机关拒绝提供查询服务而引发行政诉讼的案例。
  此外,检查中发现个别业务操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如有的城市在房屋他项权登记完毕后,房屋所有权证由登记部门收执。个别城市房地产档案仍按照公房、私房、房改房等分类立档,与部按丘、按房屋座落统一建档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城市对推进规范化管理活动不够重视,一些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
  上述问题的存在,反映了一些地方对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的执行力度还不够。为督促各地提高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水平,建设部将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登记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包括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今后仍将通过组织抽检、互检、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督促各地特别是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低的城市,加大25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常抓不懈。2004年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将突出以下四个重点:
  一是加强办件质量管理,建立房屋权属登记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完善纠错机制,逐步提高复检卷宗的比例,缩短复检的时间间隔,建立质量检验监督台帐,把错案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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