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各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新闻出版、教育、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宣传以及督查工作。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出版物市场进行检查,对非法出版、制作、销售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出版、发行单位和印刷企业要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对无证照的非法发行、印刷单位要坚决取缔。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学校秋季订购、使用、编印教材、教辅读物情况进行检查,对订购、使用非法编印的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教育单位及负责人进行查处。
(三)分步实施,狠抓落实
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各地有关部门要制定部署行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行动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对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设立查处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治理行动。
第二阶段:治理行动阶段(7月21日至8月30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类学校秋季订购、使用、编印教材、教辅读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订购、使用、非法编印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教育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图书批发市场、图书零售单位和图书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收缴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对违法违规的出版、印刷、发行、教育单位进行曝光。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有关部门对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总结行动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并将专项治理情况分别报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察组,对重点地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四)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调动各种宣传力量,多角度、全方位地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连续和追踪报道,以案说法,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并在今年9月组织“全国千万教师、学生抵制盗版教材、教学辅导读物签名活动”,以在全国进一步形成有利于专项治理的社会舆论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本通知的要求,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后,要将治理结果及时统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