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关于2003年度党建工作总结的实施意见
为做好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2003年度党建总结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支部工作总结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一年来党建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体会和收获;
(二)加强支部建设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是如何发挥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对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有哪些主要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法: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和十六大精神的要求,总结个人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检查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对党员进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报送,按照办公厅的统一要求办理。
二、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兼职党务干部
根据《署机关各单位及各派出审计局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审直党发〔1999〕28号印发)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办法》(审直党发〔1999〕27号印发),各党支部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可申报署机关先进党支部(以书面形式申报),推荐署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兼职党务干部人选(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登记表》和《优秀兼职党务干部先进事迹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年度公务员考核必须是优秀等次;优秀兼职党务干部应是称职以上等次(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来署工作未满1年的党员不参加本年度评选。
先进党支部申报材料和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兼职党务干部的登记表,请各党支部于12月31日前送机关党委。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登记表(略)
2.优秀兼职党务干部先进事迹登记表(略)
附件三: 关于200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署对2003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根据《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审廉字〔2000〕1号印发)的规定,现对200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