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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办公厅关于统一安排2003年年终总结工作的通知

  (六)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全年累计缺勤病假超过1个月,事假超过15天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业绩。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个人对全年学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述职测评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述职方式,一般司(局)级干部应在本单位会议上述职。述职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全员民主测评。
  (三)考核等次评定
  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个人总结、评鉴意见和民主测评情况,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含司局级干部在内,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5%),报本单位“一把手”确定等次。
  各单位“一把手”以及初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他司(局)级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人事教育司报署党组确定。
  (四)反馈结果
  考核等次确定后,通知被考核人,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以内向署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署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四、组织实施
  2003年度考核以司局为单位,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采取行政领导负责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逐级考核的办法。
  人事教育司2003年度重点考核外资运用审计司、外事司、直属机关党委、老干部局、国防工业审计局、海关审计局、建设建材审计局、计算机技术中心等8个单位,参加法制司、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考核工作(考核2名挂职交流干部)。其他单位的考核工作由本单位自行组织。
  五、时间安排
  2003年度考核工作于12月31日结束,具体考核日程安排由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自行确定。
  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31日前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符合人事档案归档要求,页面整洁,纸张大小为16开,字数一律不得超过1500字)、《考核等次情况汇总表》(纸张大小为A4)送人事教育司。
  附件:1.年度考核登记表(略)
     2.考核等次情况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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