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变更铝型材、
铜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年9月18日 国质检监函[2003]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审查部更名的报告》(中色协行字[2003]04)号的要求,为做好有色金属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经研究决定,将设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铝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和“铜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合并,现就具体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设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铝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和“铜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合并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有色金属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有色金属产品审查部)。
二、有色金属产品审查部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铜管材、铝型材、钛材等有色金属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起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委托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二)组织或配合组织向企业宣讲实施细则,指导各审查组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