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颁布25项药包材检验方法标准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3]2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
药品管理法》及《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加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制修订了34项药包材国家标准,200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此基础上又组织制定了25项药包材检验方法标准,现予发布,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附件:25项药包材检验方法标准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25项药包材检验方法标准目录
1 细胞毒性检查法
2 热原检查法
3 溶血检查法
4 急性全身毒性检查法
5 皮肤致敏检查法
6 皮内刺激检查法
7 原发性皮肤刺激检查法
8 气体透过量测定法
9 水蒸气透过量测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