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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16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建立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月调度和情况通报制度
  各地的工作进度和情况每月要及时上报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我部每月将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进行通报,并定期在中央新闻媒体发布排行榜。各地也要搞好月调度和情况通报工作,及时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形成互相学习、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同时,要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气会等形式及时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情况,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五、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体制的一项变革,涉及企业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有关工作,实现平稳过渡,保持社会稳定。要从本地社区建设和企业分布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通知》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要耐心细致地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注意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企业退休人员向街道社区移交的过程中,要注意组织协调街道、社区和企业共同做好工作,并落实好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继续承担的责任,避免发生管理服务工作脱节、断档的问题。
  六、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各地要制定宣传工作计划,近期要通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广泛宣传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要区别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对企业重点宣传社会化管理服务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性,要求其做好配合工作;对街道、社区重点宣传这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城乡基层组织的一项新的重要职责;对企业退休人员重点宣传这项工作对于从根本上保障他们晚年生活的重要作用,通俗、具体地介绍有关政策措施,生动、直观地报道已经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消除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顾虑,使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支持配合这项工作。
  七、适时组织检查评估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在工作开展起来以后,各地要按照部里统一要求,适时组织检查评估(有关评估内容见附件)。今年第四季度,部里将组织力量对部分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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