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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有关工作的函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做好
 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有关工作的函
 (建住房开函[2003]096号)


各有关城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
  为了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宏观调控和对重点地区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和指导,根据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03年全国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部署,城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已于6月底在上海、杭州等14个城市试运行,按照计划年底前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全面开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房地产管理与房地产开发分设的城市,要明确牵头单位,建立协调小组,共同做好预警预报信息系统的运行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牵头单位及联系人反馈我司。
  2、10月初将下发城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指标体系、指标解释和信息系统软件,并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请各城市按照附件2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3、该信息系统软件的基础版本由部里免费提供;各城市可向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申请取得软件,并根据当地市场管理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系统维护费用由各城市自筹解决。
  联系人:吴旭彦
  联系电话:010-68393057
  传真:010-68394297
  电子邮件:wuxuyan@mail.cin.gov.cn
  附件1:城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简介
    2:预警预报信息系统运行所必备的软硬件条件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二00三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城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简介



  根据六部委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监测,需建立城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
  一、基本思路
  根据房地产市场区域性强、差异较大的特点,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以城市为单位进行。达到两个目的:
  1、通过对房地产市场信息准确、全面、及时的收集和发布,为政府、企业、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各类信息数据,供市场调研、分析决策参考,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在城市使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全省及全国市场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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